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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答問環節解開疑惑 民衆更了解屋契回購計劃

2021 年 3 月 12 日 莉莉的育儿日记

塗健強 [email protected]

參加屋契回購計劃後組屋還能加入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組屋進行家居改進計劃時可有津貼?若加入自願提早重建計劃可有賠償?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昨天(7月20日)在《聯合早報》舉辦的“善用組屋,安穩退休”講解會上爲民衆解惑,對于以上三個問題,他的答案都是“可以”。

黃循財說:“不管是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Selective En bloc Redevelopment Scheme,簡稱SERS)或自願提早重建計劃(Voluntary Early Redevelopment Scheme,簡稱VERS),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房子都可以參加,也會獲得賠償,不過賠償額會比其他單位來得少,因爲有一部分的屋契已經賣回給政府了。”

至于翻新組屋的家居改進計劃(Home Improvement Programme,簡稱HIP),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單位也可以和鄰居得到一樣的津貼,因爲加入此計劃後屋主仍是房子主人,自然可以享有政府的翻新津貼。

其中一位馮姓屋主詢問,她和姐姐聯名擁有組屋,如今姐姐達到此計劃要求的65歲,但她只有62歲,可否加入屋契回購計劃?

對此,建屋發展局住房管理司科長莊美婵回答說:“這情況並不符合參加屋契回購計劃的條件,但如果真有需要的話,可以到建屋局的分局詢問,我們可以考慮。”

另一名民衆則問,如果年邁屋主想跟孩子同住,政府可否通融讓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屋主把整間組屋出租?

也有民衆把黃循財當成婚姻輔導師

黃循財回答說,目前的政策規定屋主必須住在組屋單位內,並只允許出租房間,但政府在接獲民衆的回饋後,可能會在未來檢討此規定並作出改善。

黃循財在講解會上有問必答,民衆也在一個小時的問答環節中踴躍發問,除了詢問各種住屋與退休問題,也有民衆把黃循財當成婚姻輔導師。

一名70歲的民衆問道,若參與屋契回購計劃後和老婆離婚怎麽辦?另一位民衆則說他想要參加屋契回購計劃但妻子卻不願意,請教部長有何建議,讓黃循財啼笑皆非。

不少受訪民衆都指出,雖曾考慮把組屋套現,但對各種選項一知半解,在出席這場講解會後決定有所行動。

住在羅弄阿蘇四房式單位的翁玉英(80歲,退休人士),母親和丈夫在2013年和2014年去世後她便開始獨居,最近還因爲癌症動手術,這場講解會讓她對組屋套現有了進一步了解,心情也好了很多。

她說:“之前屋子該租或該賣我也搞不懂,今天聽到講解後很滿意,我會去做。希望每個老人都學習把組屋套現,不要把自己困在家裏。”

與妻子同住在榜鵝五房式單位的楊茂昌(75歲,退休人士)指出,三個孩子都已長大自立,紛紛搬出去自住,所以從《聯合早報》得知有這場講解會便決定來參加。

他說:“過去沒有聽說五房式單位可以參與屋契回購,這對我來講是好消息。目前還在考慮要不要參加此計劃,對我來講不急著要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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