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透露,54國當中有約一半已表示將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它們包括目前陷入貿易戰的中國和美國。他指出:“兩國都是大經濟體,海外投資巨大,我認爲他們理解確保有基于國際規則的機制,來處理爭議的重要。”
超過50個國家的部長和高級官員下個月7日將齊聚新加坡,支持促進跨境商業調解的新國際公約開放給各國簽署。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7月29日)受訪時透露,54國當中有約一半已表示將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簡稱新加坡公約),它們包括目前陷入貿易戰的中國和美國。
尚穆根解釋其中意義時說:“兩國都是大經濟體,海外投資巨大,我認爲他們理解確保有基于國際規則的機制,來處理爭議的重要。”
其他將出席簽字儀式的國家包括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烏幹達、瓦努阿圖,以及亞細安國家文萊、緬甸和越南。
適用于商業和解協議
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去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通過。這項公約須至少獲得三個國家簽署及核准才能生效,並且僅適用于商業和解協議。
受新加坡公約約束的簽署國必須執行在有關框架下達成的調解協議。連同國際仲裁協議《紐約公約》和《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在內,三項公約將形成完整的國際爭議解決執行框架。
尚穆根在記者會上說,我國官員在約半年內,能爭取到這麽多個國家出席簽字儀式,“是非常少有和迅速的”,對公約而言也是非常好的開始。“因爲個別國家的內部核准過程一般上需要經過很長的時間,通常超過一年,有些甚至是好幾年。”
相比之下,1958年制定的紐約公約最初只有10個國家簽署,經過多年的努力,才達到目前的160個簽署國。
爲了促成公約的制定,我國在聯合國扮演相當積極的角色,參與草擬工作,以及爭取各國的共識。
尚穆根認爲,公約最終以新加坡命名,顯示國際社會對我國的信任,並認可我國的付出。他說,其他人曾嘗試制定類似公約,但沒有成功。
國際破産協會和美國仲裁協會國際爭議解決中心不約而同選擇在我國麥士威國際爭議解決豪院(Maxwell Chambers Suites)設立亞洲總部,也凸顯新加坡在爭議解決領域的國際地位。據了解,新加坡並非兩個協會考慮的唯一選址。
新加坡公約簽字儀式和會議由我國律政部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聯辦,定于8月6日至7日在香格裏拉酒店舉行。
簽字儀式當天,李顯龍總理和聯合國主管法律事務助理秘書長史蒂芬·馬修伊斯(Stephen Mathias)將發表講話。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也將在同天舉行的晚宴上發表主旨演講。
爲了紀念這個別具曆史意義的一刻,我國將以公約之名爲胡姬花命名,由尚穆根和馬修伊斯一起主持命名儀式。
新加坡公約的標志也是一朵色彩鮮豔的胡姬花,象征各國齊聚小紅點展開對話。
從8月2日至8日,本地還會舉行其他系列活動,包括國際破産協會(INSOL International)亞洲中心開幕、首屆國際律師協會亞太仲裁會議,以及麥士威國際爭議解決豪院開幕。出席各項活動的各國代表預計超過1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