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改造是重要的。限制器解除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人員將協助該青少年厘清感受,並在有必要時,由個案管理員、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組成的小組提供援助。我們的目標是爲所有收容所的住戶和職員,提供一個安全和有保障的環境,並促進青少年的改造。”
我能理解當局有時候會因爲收容所條件的限制而不得不將孩童和他的兄弟姐妹分開,但這樣的做法給受影響孩童帶來巨大的壓力,尤其是他們已經失去父母親的時候。危機中的孩童是非常脆弱的,他們會感受到恐懼、困惑、遺棄、憂慮和悲傷,必須很快地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得到支持與關懷,這樣才會讓他們感覺自在。
——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
修正法案容許收容所人員用手铐或束腳帶等器具限制受監青少年,不是作爲懲罰措施,而是爲了避免逃跑、傷害他人或事件的升級,也確保收容院住戶和職員的安全。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李智陞昨天爲兒童與青少年(修正)法案二讀辯論總結時,針對數名議員對限制器的使用表示關注,作出上述回應,並說明限制器的使用有嚴格的程序。
拉哈尤·瑪贊(裕廊集選區)和管委議員王麗婷想知道,有沒有必要使用限制器,以及是否會對兒童造成創傷?
李智陞指出,職員在一些情況下有必要使用限制具,以保障其他住戶的安全。他舉例說,一名住收容所的15歲男生,身高1.83米,頑劣不堪且有攻擊行爲。他一次掐住同房男生的頸部,把對方高舉離地,所幸有職員看到,及時阻止。
另外,去年新加坡男童收容所就發生一起騷亂。7名少年襲擊一名輔警和兩名職員,導致輔警眼部重傷,兩職員的頭部重傷。三人雖重返收容所的崗位,但有關部門須避免這類事件重演。
他說,收容所人員會采取一系列避免事故升級的措施,管理住戶的暴力行爲,這包括勸告有關青少年,舒緩他們的緊張情緒,讓他們停止攻擊行爲。
如果情況適合,收容所也會利用治療法或牆壁鋪有軟墊的房間,協助舒緩情緒激動的青少年。
他指出,收容所人員都受過培訓,掌握舒緩青少年情緒和攻擊行爲的專業技能。青少年如不聽勸,持續攻擊行爲或情況升級時,收容所人員會先發出警告;青少年若不受管制,他們將施用其專業技能。
“只有等到有必要時,收容所人員才會用限制器制服住戶,以便降低其他住戶或職員受傷的風險。”
他指出,限制器的使用有嚴格的程序和作業方式,包括每次的使用都須記錄,以及不需要限制器時即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