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高級理財顧問涉嫌欺詐和失信客戶近200萬元,一年多內多次到博彩公司下注,賭掉超過10萬元,昨天被控多達94項罪狀。
被告韓德隆(33歲)涉嫌于2015年2月至去年4月,欺騙受害者會將他們的錢放入定期存款或進行投資,借此騙取巨額款項。
他共面對六項嚴重失信客戶罪名、一項爲欺騙而僞造文件罪、11項欺騙罪、一項企圖欺騙、八項造假罪、兩項企圖妨礙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65項轉移贓款的罪狀。
被告所失信和欺騙的款項高達196萬9000元,並涉及僞造假文件以換取受害者的信任。
控狀顯示,被告自2015年12月起,幾乎每個月都到新加坡博彩公司下注,每次下注少則數百元,多則超過2萬元。他有時甚至一天內多次下注,每次都通過銀行轉賬到博彩公司支付下注金額,但控狀並未顯示他下注的是萬字票還是多多。
另外,他動用了超過1萬元付款給本地一家二手車行,暫不清楚他是購買汽車還是作其他用途的付款。
還有一些控狀指他把部分款項轉給他與一名女子聯名的銀行戶頭,或是轉給他的家人。
他被指非法轉移的款項多達30多萬元,至于他失信和欺騙得來的其他款項下落,暫時不得而知。
被告被捕協助調查後,原本獲准保釋,但相信無法找到人擔保,因此被押上庭面控。
他面控後,控方表示可以讓他以60萬元保釋。對此,被告在庭上稱自己突然被控,還沒來得及聘請律師,希望可以外出找律師咨詢,因此向法官求情,允許他以15萬元保釋。
不過控方反對,表示被告案件涉及的金額龐大,15萬元的保釋金太低。法官表示同意,被告仍以60萬元保釋外出,案展10月22日再過堂。
被告曾在大華銀行任職
大華銀行昨天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被告韓德隆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在該銀行任職。
發言人表示,公司要求員工遵守最高的專業和道德標准,絕不容忍任何員工違反公司的行爲准則。“任何人一旦不遵守准則,將面對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