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振瑞路殺死兩歲親生女的父母親,向當局謊稱女童交由親戚照顧,多年來至少有六個政府機構接觸這家人,但沒有一個官員或社工懷疑孩子失蹤或受到傷害。
這起駭人謀殺案上月10日被揭發,31歲男被告和30歲女被告涉嫌于2014年3月,在振瑞路租賃組屋謀殺年僅兩歲半的親生女。
社會服務中心及教育部等曾接觸涉案家庭
針對四名議員對此案件的提問,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李智陞前天在國會通過書面答複透露,移民與關卡局證實女童有注冊出生,但家人稱女童交由親戚照顧。
他說:“根據家人當時的說法,以及家人與不同機構的互動,官員和社工沒有懷疑女童已失蹤或受到任何傷害。”
他也指出,一個兩歲孩童一般上不會定期與這些機構有所接觸。
李智陞透露,多年來這家人曾與多個政府部門和社區機構接觸,包括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屬下的社會服務中心和兒童保護服務處、內政部的數個機構、教育部、幼兒培育署(ECDA)和家庭服務中心。
由于案件已交由法庭審理,李智陞表示詳情會在庭上公布。
李智陞也簡略闡明了各個機構與這家人的聯系。其中,女童家人曾向社會服務中心申請經濟援助,而社會服務中心也讓家人與家庭服務中心接洽,改善一家人和孩子的福利。
兒童保護服務處則多次與這家人接觸,他們調查時會確保孩童是否獲得妥善照顧,並與家人合作列出計劃應付問題;幼兒培育署(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Agency,簡稱ECDA)也曾通過學前教育外展計劃接觸這家人,低收入家庭中若有孩童未接受學前教育,該機構會主動聯系他們。
另外,教育部碰到孩子沒參加小一報名活動時,會寄信提醒家長並幫他們報名入學。寄信後沒反應時,教育部會派官員家訪。若孩子不跟父母住,教育部會繼續和各個機構合作,嘗試聯絡孩童看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