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醫報告,男童四分之三的身體被灼傷,頭部和臉部有被打傷的痕迹,頭皮大量出血,鼻梁骨折,手和腿則滿是瘀傷。呈堂照片也顯示,男童屍體灼燒得不成人形,全身嚴重焦傷並且呈深褐色,皮膚也幾乎全爛。
涉嫌謀殺親兒案開審驚揭駭人內幕,一對狠毒的年輕父母被指用盡“酷刑”折磨五歲男童,除了把他關在貓籠內,兩人輪流用熱水潑兒子超過一周,最終把親骨肉活活燙死。
眼見兒子全身皮膚焦爛發臭,癱瘓倒地且奄奄一息時,母親卻還在顧慮:“不送院他會死,一送就我們死。”
涉案男女分別是利茲萬與阿姿琳,各面對一項謀殺控狀,指他們在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間,在中部某一房式租賃組屋單位內,至少四次用熱水燙傷五歲兒子,最終導致他喪命。案件昨天在高庭開審。
現年27歲的男女被告也分別面對另外八項和五項控狀,包括共謀蓄意傷人和虐童罪狀。這些控狀指兩人在同年7月至10月間,用各種手段傷害和虐待男童。男童死時只有五歲九個月大。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兩名被告育有數名孩子,受害男童在出生不久就寄養在別人家,直至四歲時搬回家與親生父母同住。
豈料,自2016年7月起,兩名被告涉嫌用各種手段虐待男童,對孩子造成肢體和精神上的傷害。這包括反複用鉗子夾傷男童的臀部和大腿、大力推男童以致他頭部撞牆、用煙蒂灼傷男童,以及用衣架打他等。
強行關在貓籠
有一回,男被告被指發現男童偷吃奶粉後,竟然用灼熱的鐵湯匙燒男童手掌。夫婦甚至把105公分高的男童,強行關在只有70公分高的貓籠內,而家貓則自由地在家中活動。
控方指出,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間,兩人輪流從廚房取熱水,潑在男童身上,每一回都潑上好幾杯,甚至有一次多達10杯。有一回,女被告爲阻止男童跑掉,把熱水倒在他的手臂和胸膛上。另一次,兩人不滿男童回嘴,先後用熱水燙傷他的臉頰和身體。
男童被燙傷後,痛得只能一拐一拐地行走,身體皮膚開始焦爛和脫落,露出白色皮膚組織和流膿,全身也發出異味。到了22日,男童又一次接受“淋熱水”的懲罰後,他虛弱得癱瘓在地板上,動也不動。
女被告在口供書中承認,當看到男童倒地後,她心想“如果不送他去醫院,他就會死,可是如果送,我們就會死。”
主控官:無法想象男童在去世前所受痛楚
終于,在男童停止移動六個小時後,兩人才把他送入醫院,院方接著報警揭發此案。男童則在入院隔天去世。
主控官陳文娴副檢察司指出,被告們殘忍與可惡的行徑,導致男童活活被折磨死,“我們無法想象男童在去世前的幾個月所承受的折磨與痛楚。”
根據法醫報告,男童四分之三的身體被灼傷,頭部和臉部有被打傷的痕迹,頭皮大量出血,鼻梁骨折,手和腿則滿是瘀傷。呈堂照片也顯示,男童屍體灼燒得不成人形,全身嚴重焦傷並且呈深褐色,皮膚也幾乎全爛。
本案將審理長達三個星期,控方將傳召和提呈44名證人的供詞,其中包括被告的親戚。
兩名被告分別請了不同律師爲他們抗辯,女被告料稱在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男被告則有“陣發性暴怒障礙”,這些病況影響了兩人的判斷。如果謀殺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加鞭刑。案件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