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揚 報道
每個主權國家都可根據自身情況及其國際法義務決定是否設定死刑,國際上目前對死刑的使用也沒有一致的意見,新加坡尊重其他國家決定自己法律制度的主權,也希望得到同等對待。
我國內政部和律政部昨天發出聯合聲明,就馬來西亞籍毒販阿都赫爾米(Abd Helmi bin Ab Halim)被執行死刑一事,回應馬國負責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劉偉強的說辭。
根據馬新社報道,劉偉強星期三籲請我國政府寬恕阿都赫爾米,並表示將運毒者送上絞刑台並不公正,應該受法律嚴正對待的是販毒主謀。
據《聯合早報》向內政部了解,馬來西亞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任以來,已四次要求我國不要處決馬國死囚,其中三人是毒販。
聯合聲明指出,馬來西亞要與我國共同對抗毒品肆虐的問題,就應積極鏟除派人走私毒品到新加坡的馬國毒枭,並采取嚴厲措施防止招募販毒活動,及防止毒販入境新加坡。
聲明說,死刑是新加坡全面禁毒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他措施相結合之後發揮有效的阻嚇作用,使得新加坡成爲世界上少數成功遏制毒品威脅的國家之一。
聲明強調,阿都赫爾米在完整的法律程序下提控,並在過程中得到律師協助。“新加坡法律一視同仁,不論觸法者是本地人還是外國人。以身試法的外國人絕不能奢望我國區別對待,讓他們逍遙法外。”
聯合聲明也指出,阿都赫爾米販運的毒品相當于1380根吸管的海洛英,足以讓200名瘾君子用上一星期。
阿都赫爾米2015年4月9日因販運16.56克二醋嗎啡(diamorphine,海洛英的違禁成分)被捕,並于2017年3月被判處死刑。他後來向我國總統哈莉瑪申請特赦,但申請今年7月被駁回。他已在昨天正法。
根據濫用毒品法令,販運超過15克二醋嗎啡罪成者可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