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曆史有著數千年之久,在這漫長的曆史長河之中,祖先們創造了燦爛的文化,在人類曆史中燦燦生輝,使得後人們爲之驕傲。傳承下來的許多文化習俗,比如尊老愛幼、勤儉節約、樂于助人等等,都是我們文化的瑰寶。但是,古人也有著一些習俗,讓現代人看起來,感到十分難以理解。就比如,古人娶媳婦,一般都喜歡娶未滿14周歲的小姑娘。
在現代社會,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女子的結婚年齡,必須要年滿20周歲。這是因爲,在結婚之前,要確保女人的身體要發育成熟,心理和思維到達20歲之時,也已經初步成熟了,能夠對自己的人生作出理性的規劃。在古代,古人的身體生長發育和現在人相差無幾。未滿14歲的女生,她們的身體還沒有發育成熟,正處于成長階段。在這個時候,將她們嫁出去,懷孕生子,對于女性的身心健康都是極大的摧殘。所以,在現在人看來,這種做法是十分殘忍的。雖說如此,但是古人之所以這麽做,也有著自己的無奈。
對于古人的做法,不應該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古代,醫學發展還極爲落後,並且生活環境也差。古人的平均壽命,一般都在四十多歲。在現在人看來很平常的一個小病,就能夠要了古人的命。比如,肺炎、天花、破傷風等等。因此,在那個壽命不長的時代,古人們要成家立業,孕育繁衍下一代,就必須降低自己的結婚年齡。14歲的年紀,已經是古人壽命的四分之一了。相對于現在人來說,大概正處于二十歲左右。
並且,相對于現代社會而言,古代戰爭爆發的頻率相對較高。古人處于冷兵器社會,一場戰爭需要投入大量的壯年男性,並且戰爭死亡率很高。國家爲了保證有充沛的壯年男性,來維持軍隊和農業生産,也就理所應當的鼓勵人們早婚早育,多生孩子。因此,未滿14歲就結婚,對于古人來說,也是一種不得已的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