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團隊觀察到,毒品罪案成本有所上升,主要是因爲政府和有關反毒組織加大防毒力度;而工資走高也提高涉毒損失生産力的成本。兩者在2015年的成本計算中,各占38.3%和37.7%。
本地一項研究顯示,我國毒品情況雖受到控制,濫用毒品的行爲仍給社會造成不小的負擔。單是在2015年,毒品相關罪案給社會、個人和家庭構成的成本,總計估計至少超過12億元。
內政部在2016年委托南洋理工大學的經濟學者,估計毒品相關罪案在2010年和2015年産生的社會和經濟成本,最終得出的數額分別是10億元和12.3億元,剛好都占國內生産總值約0.3%。
這是本地首次進行這方面的研究,成本計算涵蓋有形和無形方面的因素。
有形成本主要是執法、反毒宣導和改造毒犯等公共服務費用、吸毒的花費,以及嗜毒者入獄後造成的生産力流失。
楊莉明:本地防毒策略行之有效
無形成本則包括吸毒丟命的嗜毒者、涉及毒犯的罪案,以及毒犯親屬面對的痛苦與傷害。2010年和2015年的無形成本分別估計爲2.57億元和2.43億元。
這項研究結果昨天在內政部的毒品防害研討會上介紹,它的研究方法收錄在聚焦毒品問題研究的內政團隊特刊內。特刊在當天推介。
人力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在活動上向與會者發表講話時表示,我國嗜毒率比其他國家低許多,但毒品問題帶來的成本仍相當高,凸顯毒品的危害力。她重申,政府和社會必須采取一致的強硬立場對待毒品,避免它傷害民衆。
約300名政府和非政府機構代表出席這場活動,包括學者和心理健康專家。
楊莉明說,面對毒品威脅日益嚴峻的國際環境,我國毒品情況沒有失控,顯示本地的防毒策略行之有效。“政府致力于與研究人員和學者在內的夥伴緊密合作,以進一步加強我們以循證爲基礎的防毒方法。”
帶領上述研究的是南大經濟系主任柯仲佑教授。研究團隊觀察到,毒品罪案成本有所上升,主要是因爲政府和有關反毒組織加大防毒力度;而工資走高也提高涉毒損失生産力的成本。兩者在2015年的成本計算中,各占38.3%和37.7%。
由于研究團隊掌握的數據有限,也未能涵蓋好些相關成本,他們指出研究結果可能低估了毒品罪案真正的成本價值。例如,有關估算不包括警方和司法機構的刑事司法費用,以及毒品罪案受害者的醫療費和損失的工作日。
盡管如此,柯仲佑相信研究團隊的發現,能幫助政府決策者更好地分配資源,減少毒品罪案。他受訪時說,“公衆也能從量化的數據中,看到不僅嗜毒者爲了毒品付出代價,家庭和社會也會大受影響。”
染上毒瘾者難考慮後果
如何更好地阻遏販毒活動也是內政部關注的問題。新加坡監獄署和中央肅毒局的心理學家在2018年和2019年期間,對入獄的嗜毒者和毒販進行訪問和問卷調查,約有300人受訪。
研究發現,嗜毒者沒變成販毒跑腿,往往是因爲害怕被捕。因販毒而入獄的罪犯並非完全不計後果,他們有意識地限制毒品的重量,好讓自己不會面對太重的刑罰。
不過,監獄署心理學家主管賈思敏、肅毒局的心理學家主管莎莉娜和心理學家張佳舜也發現,覺得自己不會倒黴被捉、想賺快錢等不同因素,最終還是讓一些人踏上販毒的道路。
曾因毒品相關罪名、在20年裏七次入獄,已痛改前非的郭有安(55歲,繪畫設計師)說,“染上毒瘾的人通常只會想著如何找錢買毒品,怎麽會去考慮後果。”
莎莉娜則分享說,毒犯看似都自私自利,不會爲他人著想,其實並不然。
“一些嗜毒者是認爲自己吸毒就好,不想害別人,所以才沒去販毒。這樣的道德觀令我們感到挺欣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