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警曹長涉嫌教唆一名男子胡亂確認照片裏人物的身份,要他提供假資料給警方,面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日前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41歲的郭中明(譯音),他已在去年5月13日被令停職。
控狀指被告在去年4月23日,要一名叫彭彥爍的男子,在被警方盤問時,通過照片指認一名洪姓男子。
彭彥爍並不能確認照片裏的人就是洪姓男子,但是被告要他提供假資料給警方,說他能夠認出。
被告在庭上表示,打算聘請律師,法官將案件展期至下個月4日。
根據刑罰,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如果成立,可被判最長七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最高刑罰,則是妨礙司法公正罪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