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融業糾紛調解中心透露,近年來,首三大遭投訴的金融機構類型依次爲:銀行和金融公司(51%)、人壽保險公司(26%)和普通保險公司(16%)。
過去五年,金融業糾紛調解中心接獲的詢問逐年增加,過去兩個財政年甚至增加64%,顯示有更多消費者意識到調解是解決糾紛解的一個替代途徑。
以2018/19財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來說,該中心接獲了6175個詢問,比前一個財年的3764個多出2411個,創曆來最高。這兩個財年須經過調解員裁決的索償案,則分別爲1025和1251個。
金融業糾紛調解中心(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 Centre,簡稱FIDReC)總裁蔡惠涵告訴《聯合早報》,近年來,首三大遭投訴的金融機構類型依次爲:銀行和金融公司(51%)、人壽保險公司(26%)和普通保險公司(16%)。
在涉及銀行和金融公司及人壽保險公司的索償中,以提供不當意見、錯誤陳述或披露課題居多,分別占43%和29%。
涉及銀行和金融公司的索償還包括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30%)。涉及人壽保險公司和普通保險公司的索償中,賠償爭議分別占27%和78%。
專門提供調解和裁決服務的FIDReC成立于2005年8月,旨在讓消費者以更負擔得起的方法,透過調解作爲解決與金融機構糾紛的替代途徑。
一旦消費者向該中心提出投訴,金融管理局就會強制金融機構通過中心與消費者解決糾紛。
值得一提的是,向FIDReC求助的消費者無須付費。個案經理介入調解後,如果消費者不滿意調解結果,要進一步交由調解員裁決,只須支付50元裁決費,另加消費稅。
不接受裁決的消費者不能上訴,但可采取民事訴訟起訴金融機構。
FIDReC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該中心共接獲超過3萬6000個詢問,處理超過1萬2900個索償案,最大涉款額爲200萬元,而裁定的最大筆金額近73萬元。
不過,也有完全不涉及金錢、通過調解化解糾紛的個案。
以2018/19財年來說,索額的中位數是5000元,超過55%的個案涉及51歲或以上者。
蔡惠涵指出,2018/19財年與2017/18財年的詢問增加,這可歸功于中心積極與金融機構合作,並且進行宣導,把觸角伸向更多消費者。
她說,星展銀行(包括儲蓄銀行)、華僑銀行、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給予支持,在提款機穿插服務信息,提高公衆對該中心的認識。
她說,過去五年的兩大索償因素是市場行爲和金融機構的慣有作法與政策,其他因素還包括服務水平。
市場行爲包括金融機構未經批准或不誠實的交易,以及職員涉及欺騙、僞造文件、錯誤陳述等不當行爲。
2018/19財年,FIDReC在9個月內幾乎處理掉所有的索償。它接獲的1218個索償(包括2017/18財年未解決的索償),其中的1030個(高達85%)是在第一階段(即個案經理)就通過調解化解,剩余的提交給調解員裁決。
欲尋求FIDReC協助的消費者,可撥打電話6327 8878或電郵[email protected]詢問詳情,或直接上網www.fidrec.com.sg/website/forms_download.html,下載“糾紛調解表格”,填妥後再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提交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