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個月內兩度在禁飛區無牌操作無人機,稱自己是興奮過度想爲朋友示範如何操作無人機,才一時忘了條例限制。控方指知情犯錯更應嚴懲,法官最終判他罰款9000元。
被告鄭茂成(41歲)面對三項抵觸航空條例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下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昨天被判刑。
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26日晚上9時許,地點是靠近榜鵝域徑第128C座組屋的空地。
案情顯示,被告的朋友陳俊源(37歲)早前買了一架無人機,案發當天約被告見面,讓被告教他怎麽操作。被告當時操作一款重量達0.43公斤的“Bumblebee Wrapped DJ”小型無人機。
根據航空條例,若在空軍基地的五公裏範圍內操作無人機,必須申請並取得活動准證。然而,事發地點距離巴耶利峇空軍基地僅1.66公裏,而且被告的無人機一度飛行至431米高空長達11分鍾,遠超出該地區的64米障礙物限定高度。
一名空軍人員見狀通知他們不可在禁飛區操作無人機,被告當時稱因爲要教朋友操作無人機,自己過于興奮才一時忘了航空條例。
調查顯示,被告也在去年3月26日于科尼島無牌操作無人機。陳俊源早前也承認一項控狀,被判罰款2000元。
新加坡民航局高級司長(安全規例)/司長(無人機兼適航審定司)陳家漢針對此案表示,當局嚴正看待違規操作無人機的行爲,這將對航空業和人身安全帶來安全隱患,違例者將面對制裁。
根據規定,從今年1月2日起,重量超過250克的無人機都須注冊才能在本地使用。若任何人無牌操作無人機,將面對最高5萬元罰款或長達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若魯莽操縱無人機,將面對高達10萬元罰款或坐牢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