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指出,何時舉行大選,取決于政府對抗疫情況的評估。
他昨天在圓桌論壇和電台訪談中,並沒有正面回答大選時間表的問題,只說政府不能偏離最遲于2021年4月舉行大選的法定要求。
他說,冠病疫情在全球蔓延,而且相信會持續一段時日,幾波的疫情也與經濟環境交織在一起,因此很難預測接下來的發展態勢。
接下來數月挑戰更艱巨
王瑞傑說,李顯龍總理和他目前的精力都集中在如何穩定經濟,同時爲國人提供援助。他指出,國家領導人接下來幾個月面對的挑戰將更艱巨,全國也必須一同克服這項挑戰。
“我不想危言聳聽。最好的情況是日子能夠較快恢複正常,但我不覺得我們應以希望得到最好結局的心態來做規劃。我們必須爲最壞情況做好打算,我也希望我們具備應對的條件。這將大大決定我們什麽時候宣布舉行大選。”
王瑞傑並沒有進一步說明這些“條件”指的是什麽。他隨後回答記者進一步詢問時只說:“如果眼前有大挑戰,那一定是要把時間花在應付這些挑戰上,對嗎?那麽關鍵在于現在的挑戰大些,還是一年後的挑戰大些。”
會正確遵循每項條規程序
疫情肆虐,而去年8月成立的選區範圍檢討委員會也尚未公布報告,不少人因此猜測李總理不會在短時間裏宣布大選。王瑞傑表示無法明確透露選舉日期會偏早或偏遲,而他目前正與李總理討論此事。
“當總理決定了日期,就會適時宣布。我們會正確遵循每項條規和程序,確保每個人有足夠的時間准備。”
至于會否在疫情持續的情況下考慮不同的選舉措施,王瑞傑說,政府正探討各種可能性。
“我們必須尊重憲法,確保遵守選舉條規。不過如果爲了達到同樣目的,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我們就得探討有哪些適當的措施,能讓人民投票表達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