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馬來西亞注冊的汽車和電單車,如果因馬國行動管制令而必須逗留在新加坡,將豁免繳付這段期間的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用。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晚發文告說,這是一次性的豁免,適用于必須在3月18日至本月14日逗留在我國的車主或騎士。
他們無須提交任何豁免申請,陸交局將爲本月15日午夜起出境的開車者,自動處理豁免手續。
陸交局表示,在收集馬國籍員工、雇主和工會的反饋後,作出這項決定。
交通部長許文遠昨晚也在面簿發文說,馬國實行行管令期間,決定留在新加坡的大批馬國籍員工當中,包括駕駛巴士的車長。
他日前到實裏達巴士車廠慰問他們。“他們雖然想念家人,但將職責擺在第一位。他們也感謝新加坡同事所提供的住宿安排和他們展現的情誼。”
許文遠說,盡管這些員工原本希望在昨天返家,但隨著行管令延長至本月14日,幾乎所有人都決定繼續在這裏工作。“但他們擔心自己的外國車輛入境准證到期,以及相關費用。”
所有在外國注冊的車輛,均需支付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用,電單車爲每天4元,汽車爲每天35元。
馬國籍司機出境須確保自動通行卡有足夠儲值
每張准證的有效期,原爲車主或騎士入境新加坡後的14天。但陸交局早前已宣布,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6月30日。
陸交局提醒馬國籍開車者確保出境時,自動通行卡中有足夠儲值,以支付剩余的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用、相應過路費和公路電子收費等。
他們也應確保在新加坡逗留期間,持有有效的車輛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