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可在病毒阻斷措施實施期間繼續探視不與他們同住的子女,但是他們應盡量減少往來多處,避免病毒在不同家庭間傳播開來。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李智陞昨天在面簿貼文,解答公衆對在這段期間能否探視子女的疑問。
他說,那些離了婚、不與子女同住的父母,仍能根據病毒阻斷措施實行前定下的安排探視子女,不過應該把通行的趟次減到最低。
“也有人擔心前妻或前夫會以阻斷措施爲借口,拒絕讓他們跟孩子見面。我促請所有離婚家長合作,繼續在這期間盡你們應盡的責任。父母保持良好的溝通,是一起度過這艱難時期最有效的方式。”
李智陞也勸請這些家長,在意見分歧時盡可能尋找友善的解決方式,若真的不行可考慮接受輔導或調解,上法庭要求法官執行探視令應是最後的選擇。
另一方面,由于親子相處援助服務(Supervised Exchange and Supervised Visit)已暫停,須通過這項服務與子女見面的家長,則無法在這期間那麽做。一旦服務恢複,離婚援助中心會聯系家長讓他們預約探視時間。
需要協助的家長可聯系離婚援助中心,或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撥電話63240024聯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