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律師及分析師認爲,本地租賃行爲大致上是按市場力量運作,立法管制租戶和業主關系的運作方式,將阻礙合約和行商的自由原則,因此,委員會倡議的公平租約法令,應確保生態環境以可持續的方式和諧運作。
陳紫筠 王陽發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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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租約工作委員會尋求立法推行公平租約法令,但受訪律師和分析師對此有所保留,認爲這些建議須兼顧租戶和業主利益,確保不會阻礙自由市場原則。
爲了讓私人業主和租戶之間的利益關系更平衡,由五個商會商團組成的工作委員會向政府提呈15項建議,主要涵蓋三大方面,即提高信息透明度、制定更公平的行爲規範,以及設立公平租約委員會。
貿工部發言人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當局已收到委員會提呈的報告,將仔細研究這些建議。
這項法令由民間組織帶頭倡議,據義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謝賢甯了解,目前沒有法令是由民間發起而通過的。若要成功立法,須以保障公共利益或創造經濟發展爲由,獲得政府支持這個提案。
謝賢甯說:“這套框架旨在保護中小企業,但法令向來是保護普通市民的。”
她認爲,本地租賃行爲大致上是按市場力量操作,立法管制雙方關系的運作方式,將阻礙合約和行商的自由原則。
公平租約工作委員會,由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旗下中小企業委員會、新加坡中小企業商會、新加坡餐飲業協會、新加坡零售商協會,以及非正式組織新加坡租戶公平聯合會的代表組成。
委員會的一項建議,是規定業主不得因零售商銷售額達不到一定水平而終止租約。
對此,高緯環球東南亞區研究部主管李敏雯認爲,類似這樣的條例在某個程度上具約束性,可能違反自由市場原則。她說:“這讓業主無法根據結構性變化如電子商務崛起做出快速回應。如果業主不能跟上變化步伐,及時重新調整零售資産的定位,就會成爲他們的絆腳石。”
李敏雯指出,委員會倡議的提案,必須同時照顧到租戶和業主的利益,確保生態環境以可持續的方式和諧運作。
萊坊商鋪房産部主管徐偉傑說,如果立法是爲了制定規範公平租約行爲的廣泛原則和標准,便可在不影響商業盈利和雙方友好關系等的情況下,共同保障業主和租戶利益。不過,過度管制也可能爲自由市場強加不必要門檻。
委員會主席王騰憶前天在記者會上強調,委員會提倡立法推行公平租約框架,不是要幹預市場運作。他說:“在過去五周的討論中,從來沒有委員會成員表示要控制價格和租金,或是要幹預市場機制。”
零售商指租約有欠透明
另一方面,在2019冠狀病毒嚴重打擊市場之際,零售商爭取更公平利益分配的訴求聲音越來越大。
揚基蠟燭(Yankee Candle)品牌經營商Pure Senses公司創辦人兼董事經理黃忠偉受訪時說,現有的租約對租戶很不公平。“如果是租戶提前解約,就須賠償,業主提前解約則不必賠。這哪裏公平?在租約中,租戶面對多達15項條款,業主則只有兩項條款。”
玩具零售商吳佩茵在約10個商場開店。“每次更新租約時,業主都知道如何調整租金,因爲他們知道我們的營業額。作爲租戶,我感覺沒有透明度,我們並不知道購物中心其他租戶的租金。”
對于委員會的建議,凱德集團(CapitaLand)發言人受詢時說:“我們承諾與所有利益相關者,建設一個可持續的零售生態系統。作爲這個承諾的一部分,我們所有的溝通渠道保持開放。”
聯實(Lendlease)新加坡資産運營主管邱愛妮指出,公司將待貿工部和律政部給予進一步指示,希望通過討論爲零售商和業主達成可持續的成果。
建立公平與可持續的租賃關系
社論刊第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