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稱是上門服務的裝修商,收了訂金就失聯,一共騙了20多人超過13萬元,結果一名被騙走700元訂金的婦女,在警方協助下把對方誘上門,由在場埋伏的警員將他逮捕。
被捕的陳志權(48歲)日前在國家法院被控26項欺詐罪名,指他在2017年2月19日至2019年11月4日之間,以裝修爲名,欺騙他人錢財。
根據控狀,被告主要在義順、宏茂橋、淡濱尼等組屋區幹案,受害者損失金額介于80元至4萬8400元不等。欺騙罪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外加罰款。
警方表示,在去年12月至今年7月間接獲多名受害者報案,指一名男子上門推銷裝修服務,但收錢後就失聯。
根據警方資料,全島當時已發生20多起相似案件,並在其中一名67歲女受害人的協助下,于本月16日將他逮捕。
不願具名的女受害人告訴《聯合早報》,嫌犯是在上周二(14日)登門向她推銷裝修服務,她因家裏廁所門壞了,于是答應讓對方修理,費用是1100元,但要預先支付700元訂金。她女兒當晚來吃飯,在了解事情經過後覺得不妥,隔天根據收據上網調查,才發現裝修公司早就停業,因此報警。
這名婦女說:“我告訴警官,嫌犯知道我還有個櫥櫃要修理,或許以爲還能從我這裏騙到錢,所以我就立刻打電話叫他上門測量櫥櫃尺寸。”
她隨後就將計就計,嫌犯完全沒起疑,如約在晚上6時左右抵達她家門外,結果被埋伏的警員制伏。
另一名受害者黃定福(65歲)說,組屋去年11月進行居家改善計劃時,嫌犯曾上門推銷,聲稱正在爲同座組屋的鄰居裝修。他說:“當時翻新是提升廁所,他說得頭頭是道,上門推銷三四次,每次提出不同建議,包括更換地磚、電線和水管,我都答應,還支付了1萬1500元。”
不過,對方拿了錢後卻以各種理由拖延開工,黃定福說:“我意識到有問題,所以報警。現在回過頭來想,他樣子老實,推銷時態度誠懇,我才不慎上當。”(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