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駁回上訴,認爲國家法院法官的看法沒有錯,羅厘司機的確故意撞倒腳踏車騎士,而且是非常危險的行爲,沒有理由減輕刑罰。法官因此維持原判,下令羅厘司機張勝仲即日起入獄七周、罰款500元,並且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白沙腳踏車與羅厘爭道一案,羅厘司機日前被判入獄,他對裁決和刑罰不滿,提出上訴,堅稱沒有故意撞向腳踏車騎士、根本沒到撞到騎士,並且沒有撞後逃。
他強調自己不是一名“典型的路霸”,只是一時之間做出錯誤的判斷。
高庭法官昨天駁回上訴,認爲國家法院法官的看法沒有錯,羅厘司機的確故意撞倒腳踏車騎士,而且是非常危險的行爲,沒有理由減輕刑罰。
法官因此維持國家法院原判,下令羅厘司機張勝仲(59歲,漁場老板)即日起入獄七周、罰款500元,並且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羅厘司機張勝仲面對兩項罪狀,包括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以及沒在發生車禍24小時內報案。
他被指于前年12月22日,在巴西立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開羅厘時,與腳踏車騎士張豪宇發生爭道糾紛。
張勝仲被指在羅厘的左側鏡子遭騎著腳踏車的張豪宇拍壞後,突然將羅厘向左拐,並撞上張豪宇。
辯稱以爲擦撞右側德士才會撞向左側腳踏車騎士
代表律師庭上表示,他認爲國家法院法官做出了錯誤的判斷,指這起案件不是“典型的路霸案”,被告只是一時之間做出了錯誤的判斷。
律師強調,被告只是聽到鏡子碎裂的聲響後,以爲擦撞了德士,才會搞錯方向撞向騎士。
法官不認同律師的說法,指鏡子碎裂以及擦撞德士的聲響和“感覺”都非常不同,羅厘司機不可能分不清楚。
另外,律師指出,騎士的傷勢,以及腳踏車的毀損,都集中在兩者的左邊,不可能是羅厘造成的,而是腳踏車騎士自己失控跌倒所致。
主控官駁斥律師的說法,並再次在庭上播放視頻,指可以看到羅厘靠近腳踏車後,腳踏車從路上被推進了草叢。
主控官指出,腳踏車不可能無緣無故橫向移位,一定是被羅厘撞到。
法官看了視頻後,同意主控官的看法,認爲羅厘的確撞到了腳踏車。
針對撞後逃的罪名,律師指兩人語言不通,被告誤以爲沒有對方的資料無法報警,而且騎士看起來沒有受傷,因此才離開了現場。
主控官駁斥律師的說法,指羅厘司機拿不到對方的資料,更應該等警方到場或事後到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