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署指拉維律師有專業行爲失當之嫌,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提出紀律投訴。
拉維是走私毒品犯葛畢(Gobi a/l Avedian)的代表律師。葛畢在前年被上訴庭三司判死刑,但10月19日五司在聆訊刑事動議後推翻了三司裁決,改回高庭原判坐牢15年及10下鞭刑。
拉維當天在案件了結後在庭外接受“網絡公民”訪問,發表對于這起案件、政府以及總檢察署的一些意見。
總檢察署昨晚發文告說,拉維在訪談中作出嚴重指控,影射控方對這起案件提出上訴是出于惡意和不正當目的,而這種所謂的不當行爲導致他的當事人被判死刑。總檢察署強調,上訴庭並沒有針對檢察官提出不利的事實裁斷。“拉維先生的指控是虛假和具誤導性的,並不公正和不正當地抹黑總檢察署。”
總檢察署已在本月20日向拉維發信,要求他最遲在前天(22日)中午無條件撤回訪問時提出的指控並且道歉,但拉維沒這麽做。因此,總檢察署決定向律師公會投訴,指拉維的行爲沒有達到法庭的辯護人和律師應有的專業行爲標准。
由于此事目前已交由律師公會審理,總檢察署不會再作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