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張爲弱勢群體提供更多法律援助方面,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強調,這是朝野議員共有的意識。
他昨天回應多名工人黨議員的發言時指出,朝野雙方的許多原則和立場其實是一致的,問題在于如何推行和應付這些措施的開銷。
議員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何廷儒(盛港集選區)和陳立峰(後港區)昨天都爲弱勢群體發聲,也強調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尚穆根回應時強調,政府同樣希望爲貧窮人士提供法律援助,並且已經在通過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簡稱CLAS)這麽做。
他指出,執法固然有其必要性,一些弱勢人士屢次無法償還罰單,結果須要出庭面控,處境令人同情,而且也不是政府想要看到的結果。
若出現這樣的情況,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議員等執法機構以外的安全網,將會介入提供幫助。“原則上,我們也同意必須嘗試爲這個群體尋找得到幫助的渠道。”
針對警方調查人員所接受的法律培訓,尚穆根指出,調查人員會出席一些法律課程,若要讓警方和總檢察署在更早的調查階段合作,以便爲警員提供進一步法律指導,則涉及人手和資源問題,並非易事。
尚穆根回應林瑞蓮的疑慮時也強調,政府不會讓參與廖文良前女傭案的警員成爲“替罪羔羊”。他重申,警員確實隔了五周才前往現場搜證,必須接受紀律聆訊,面對相應的後果,這樣的情形雖然不幸,但必須按照規定執行。
至于是否能夠允許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付罰款,尚穆根則指出,他早前已指示警方,探討可在哪些方面推行這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