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指出,被告張錦興殺人後的連串行爲顯示他思路清晰,而非辯方所稱的患有嚴重抑郁症。
兀蘭雙屍三命案裁決出爐,先用毛巾勒死懷孕妻子、再把四歲女兒掐至斷氣的前房地産經紀,被判兩項謀殺罪名成立,須接受強制性死刑。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昨天下判時指出,這是一起家破人亡的悲劇,證據顯示被告張錦興(45歲)是意圖殺死妻女,他案發時沒有精神失常或患有嚴重抑郁症,也並非因爲被妻子激怒而失去自制能力才殺人。
清醒後執意奪走妻子性命 掐死女兒手段也具目的性
法官說,案發早上妻子是說了一些氣話,不過,如張錦興自己所言,在用毛巾勒住妻子脖子的過程中,籠罩他腦袋的“迷霧已經散開”,但他仍執意奪走妻子性命,過後掐死女兒的手段也具目的性。
張錦興聞判時顯得冷靜,他將對罪成裁決提出上訴。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張錦興涉嫌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某四房式單位內,先後掐死身懷六甲的妻子鍾佩珊(39歲)與女兒張梓甯(4歲)。案發九天後,即農曆大年初一,警方接獲通報上門,發現兩具被燒焦的屍體,當場逮捕張錦興。
去年7月,張錦興就謀殺妻女的兩項控狀在高庭受審,第三項謀殺妻子腹中六個月男胎的控狀則暫時擱下。經過九天的審訊後,法官昨午發表裁決,控方也撤銷被告所面對的第三項控狀。
張錦興與妻子2009年結婚,兩人都是再婚,婚後第四年生下女兒。案發幾年前,張錦興發現妻子搞婚外情,之後一直無法原諒妻子,甚至懷疑女兒非他親生。他也不滿妻子沒出外打工,讓他獨自扛下經濟擔子。
原本當房地産經紀的張錦興因收入下滑,轉行到裝修公司當業務員,但薪酬無法支付家庭開銷。迷上賭博的他到處向人借錢,一度欠下12萬元。案發前年關將近,張錦興頻頻被人追債,春節開銷也越來越多。
案發早上,因擔心被幼稚園追討學費,張錦興決定不讓女兒上學,結果與妻子在臥房大吵起來。
妻子在女兒面前數落張錦興說:“你看看你父親多沒用!”張錦興一氣之下用毛巾緊緊勒住妻子的脖子,之後改成徒手把她掐死。他承認自己當時心生殺妻女念頭:“我決定殺死全家人,我不想讓別人向我們追債。”
妻子斷氣後,張錦興轉向在看電視的女兒,叫她坐在自己的懷裏;女兒乖乖照做,身子背對他。
張錦興以同樣手法勒死女兒並對她說:“親愛的,去找媽媽,爸爸就快來了。”張錦興把妻女的屍體並排在床上,接下來的九天與她們同睡一張床,其余時間在家打遊戲、浏覽色情網站,以及出門買食物等。
數次嘗試自殺都臨陣退縮 法官:他沒認真想尋死
法官指出,張錦興殺人後的連串行爲顯示他思路清晰,而非辯方所稱的患有嚴重抑郁症。例如,爲避免有人聞到腐屍異味,張錦興想到開冷氣和用布條塞住大門縫口。他假冒妻子寫遺書,制造妻子和他承諾一起尋死的假象。他也使用妻子的面簿賬號發表新照片,好讓親友們以爲妻子仍活著,並且頻頻向旁人撒謊,隱瞞妻女已過世的實情。
盡管張錦興聲稱,他的計劃是在殺死妻女後自盡,但法官認爲,他沒有認真想尋死,每次嘗試自殺都會臨陣退縮或改變主意。
審訊揭露,案發後張錦興至少六次嘗試自殺,包括割手腕、服食大量止痛藥和吞殺蟲劑;有一回,他開車到三巴旺想跳海自盡,結果因認爲四周人太多而止步。
2017年1月28日,即案發後的第九天,張錦興決定焚燒睡床上的屍體,自己躺在床上同歸于盡,但當火勢蔓延時,熊熊烈火讓他改變主意,趕緊逃之夭夭。同一天,警方接獲鍾佩珊的弟弟的報案電話,上門揭發命案。
張錦興的父母親與其他親友昨午獲得法官批准,在休庭後與他做短暫談話。辯方律師向媒體透露,張錦興將對謀殺罪名提出上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