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爲,符致文在執行抽脂手術時不小心刺破病人的大腿血管,情況變得危急後,又拖延了45分鍾才召救護車,導致病人錯失救治機會。法官認爲符致文或許是有能力的普通外科醫生,但缺乏執行抽脂手術的充分培訓。
跨國公司部門女主管動抽脂手術喪命,高庭法官裁定負責動刀的符致文醫生行爲疏忽,導致女主管賠上性命,須賠償她的家屬近560萬元。
朱漢德法官認爲,符致文在執行手術時不小心刺破病人的大腿血管,當病人情況變得危急時,他拖延了45分鍾才呼叫救護車,導致病人錯失救治機會。
法官在昨天發出的書面裁決中指出,符致文或許是有能力的普通外科醫生,但缺乏執行抽脂手術的充分培訓。“遺憾的是,符醫生自認有這方面的能力,結果卻未能像一名稱職的外科醫生完成這類手術。”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在跨國藥劑公司擔任部門主管的楊秀文,于2013年6月28日在位于余東旋街的TCS診療所接受抽脂手術時喪命,爲她抽脂的是符致文。
手術前未充分解釋風險
事隔七年,楊秀文的丈夫司徒偉明(55歲,退休警員)以遺産執行人的身份起訴符致文疏忽,索討失去主要經濟支柱對家人造成的損失。案件今年7月在高庭開審,朱漢德法官審理後,裁定楊秀文的家人勝訴。
根據判詞,楊秀文在2010年和2011年動過兩次抽脂手術,因嫌棄自己大腿內側出現凹陷不平的“小洞”,她在2013年5月咨詢符致文,後者建議從她的腹部抽取脂肪,再填補到大腿上。楊秀文支付近5000元,一個月後回診所動手術。
法官認爲,綜合各方證據,符致文沒有在手術前向楊秀文充分解釋手術風險。不過由于楊秀文非常想解決大腿凹陷不平的問題,法官相信,即使得知具體風險,她還是會選擇動手術。
事發當天,楊秀文在中午時分進入手術室,約兩小時後,她的血氧急降、痰塞喉嚨咳個不停,接著昏迷手術台上,送院後不治。她的死因被鑒定爲脂肪栓塞(fat embolism),屬醫療美容手術罕見的並發症。
血氧急降若急救或可存活
法官指出,證據顯示符致文在執行手術時,把管子插入楊秀文的大腿,過程中應該是不小心刺破血管,大量脂肪流入楊秀文的血液中,並出現脂肪栓塞的情況;倘若符致文有妥當執行手術的話,這樣的風險不應出現。
法官也發現,楊秀文的情況開始變得危急後,手術室內“陷入一片慌亂,似乎沒有人知道該做什麽。”盡管有在場醫生提醒符致文趕緊叫救護車,但符致文沒有這樣做。在花上45至50分鍾嘗試診斷楊秀文的情況但仍無頭緒後,他這才決定呼叫救護車。
法官認爲,這是符致文的疏忽,他理應捉緊時間,在診斷問題的同時也呼叫救護車;而符致文當時完全沒有想到可能是脂肪栓塞問題,這與他不具備充分的抽脂手術經驗有關。
根據其他供證醫生的看法,如果楊秀文在血氧急降後就立即送院急救,她是有存活的機會。符致文原本指責進行搶救工作的新加坡中央醫院疏忽,把醫院列爲官司的第三造,但他在審訊中途撤銷這項第三方索償。
楊秀文逝世時,兩個兒子分別是13歲和17歲,雙親當時仍健在。訴方的立場是,楊秀文一直是家裏主要經濟支柱,年收入至少有42萬元,所持的股票在她逝世後套現取得100萬元;她過世後,家人損失一大筆經濟來源。
法官裁定符致文必須支付559萬9557元的總賠償額,包括死者丈夫與兩個兒子因失去經濟依靠所蒙受的損失,分別是140萬元和21萬元,以及遺産繼承者所蒙受的383萬余元損失。(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