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准香煙長七公分,點燃後,袅袅輕煙隨風飄散。或許能緩解煙客心情,卻給周圍吸入二手煙的人造成負擔,惹得他們叫苦連天。
近年來,尤其是今年冠病疫情暴發,更多人居家辦公後,二手煙的公害更大,也成爲國會代議士的議題,探討是否應該立法禁止住戶在窗口和陽台吸煙。
關注健康的人希望政府盡快立法,但對煙客來說,房子是我的,我愛站哪兒吸煙就站哪兒,你未免管太多了吧?
本期實況報道邀請律師、煙客和非煙客“兩派”人馬,以及議員發表看法,探討抽煙引起的波瀾,包括涉及的法律權益。
遭受二手煙危害的人若針對健康問題向煙客索賠,或以煙客的抽煙行爲形成滋擾(nuisance)提控對方,勝訴的機會一般不大,因爲舉證有一定的困難。
鄒天齊律師(Optimus Chambers LLC)說,煙客即使知道吸煙會引起健康問題或間接“殺人”,卻持續抽煙行爲,也不太可能被控刑事罪。
因爲須證明二手煙造成的傷害很直接,如果兩者因果關系無法成立,控方將無法舉證加以證明二手煙導致的危害。
資深刑事律師阿莫勒(Amolat & Partners)說,新加坡人口稠密,個人行爲也影響他人的權利。煙客雖有吸煙權,但非煙客也有權享用清新空氣。
“技術上來說,非煙客可用合理的健康理由提告煙客,指他制造滋擾,但這須花費個人精力和金錢才能辦到,舉證也不易。二手煙須長期吸入才能造成傷害,並出現症狀,所以舉證會有問題。要證明煙霧的來源,也可能有疑點。舉證的困難使非煙客要索賠也不易。”
鄒天齊說:“如果非煙客可以證明,煙霧從某煙客的住所吹向他,不合理地滋擾,使他無法享受在住房或土地上應得的樂趣,就能提告。
“理論上來說,非煙客可以因承受的損傷而獲得賠償,但實際上不容易證明。”
若有人要避開二手煙的侵襲,急著關窗而跌倒受傷,可否向煙客索償?
阿莫勒說:“索償是不可能的。非煙客急著關窗而受傷,並非吸煙這個舉動造成的,他的傷勢不是合理可預見的,並非那種從吸煙可合理預見的呼吸道、肺癌等危害。”
鄒天齊認爲,非煙客沒有法律依據,因爲得確定煙客對非煙客有這樣的賠償義務。
“如果有,那是怎樣的賠償義務?我認爲已超越了現實範圍,因爲這等于說煙客可預見非煙客是‘因爲他在窗邊吸煙’而跌傷。但我不排除也可能有個別情況,可將這義務附加在煙客身上。”
律師贊成立法禁住家窗邊陽台抽煙
義順集選區國會議員黃國光10月5日在國會提出休會動議,呼籲政府立法禁止人們在住家窗邊或陽台吸煙。受訪律師贊成這項提議,因爲既能讓執法單位有效制止二手煙的危害,也可保障非煙客的健康,但必須調整細則。
鄒天齊說,如果有新法令,執法單位將更容易揪出單位或房子的吸煙者,給予警告或罰款。
“如果國會要推行新法令,相關條文應更加明確,注明住家的哪個特定窗口或陽台才是‘禁區’。如果是限制所有的窗口或陽台,而這些窗口或陽台都沒面對其他住房,或該單位是在最高層單位的話,法令就顯得過于嚴厲了。”
阿莫勒說,要逮捕吸煙者不易且麻煩,尤其是在私人住宅區。
“如果有這樣的法律,煙客在窗口或陽台吸煙就得三思了。一旦有人被捕,廣泛宣傳將起阻嚇作用。所謂殺雞儆猴,沒戴口罩或在阻斷期間舉辦或參加聚會者一旦被控,被媒體報道後,就非常有效。”
立法管制將起強大阻嚇作用
二手煙害已成公共衛生課題,不再是鄰裏糾紛。通過立法管制才能取得強大的阻嚇作用,保障國人的健康。
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告訴《聯合早報》,不論是煙客或非煙客,大家都有共識,知道二手煙的毒害,也知道應該保護大家免受其害。
“立法禁止煙客在窗口或陽台吸煙,將起有力的阻嚇作用,相信多數人都會遵從。”
黃國光無法提供他管轄範圍內涉及二手煙糾紛的數據,但表示糾紛都未解決,“我們的居民委員會盡全力解決,國家環境局也發出通告,卻都無濟于事。”
他指出,如果有相關法令爲依據,煙客一旦繼續在窗口或陽台、在廣大民衆面前吸煙,相信公衆會舉報,再把輕易獲取的證據提呈給國家環境局,“這麽一來,煙客會因爲擔心被逮而停止。”
黃國光也是政府國會永續發展與環境委員會主席。他今年10月5日在國會提出休會動議,建議通過立法快速有效地解決二手煙的問題。
他當時說,環境局可用現成逮捕高樓抛物者的攝像機,不僅可拍到人們丟煙蒂,還能拍到煙客在陽台、窗口或走廊吸煙的情況。
不過,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回應時表明政府的立場:倘若立法,執法將有一定困難,也違反居民的隱私權。
黃國光說:“我在國會已說明,我們有多年使用攝像機的經驗,可以把侵犯隱私的程度降到最低,發揮攝像機最大的執法效用。現在欠缺的是制訂法律這一塊。”
他指部長的回答是“攝像機的功能不足”,“如果是這樣,環境局理當以其他解決方案加強執法行動”。
黃國光選區裏一名女居民的嬰孩肺部受感染,晚上得與孩子忍受鄰居的二手煙飄進她的睡房。另一居民則半夜得起來關窗,確保年邁父母不會吸入二手煙。
他認爲,新法令看似抵觸隱私,但其實目前也有管制在家行爲的條例,比如不准在家裸露讓外人看到。
他指出,高樓抛物導致他人喪命,當局就緊急找出決策,“二手煙的禍害也是殺人,我們也應緊急解決,不能讓‘難執行’成爲救人一命的障礙”。
蔡厝港集選區議員黃文鴻留意到二手煙的投訴比過去多,而多數投訴是吸煙者的煙霧從下往上飄。
“可能因爲阻斷措施實行後,許多人居家辦公,吸煙者在家吸煙的情況也增加了。同樣地,吸入二手煙的情況也增加了。”
他所接觸的煙客中,一些人爲了不讓家人吸入二手煙,就到陽台或窗口抽,“卻忘記煙霧會往上飄,影響了樓上住戶,侵害到不吸煙的人”。
他指出,碰到二手煙問題,建屋局會發出相關通告,居民也可以到社區調解中心(CMC)或鄰裏糾紛仲裁庭(CDRT)設法解決,“但如果吸煙者不出席,投訴者也無可奈何”。
黃文鴻因此建議,社區調解中心處理這類投訴時,應強制吸煙者出席。
住家變成“鴉片館” 受害人四處求助
建屋發展局、國家環境局、市鎮理事會、居民委員會、社區調解中心、鄰裏糾紛仲裁庭,另加國會議員……
遭受二手煙害的居民,有的與鄰居對峙,有的爲了鄰裏和睦而忍氣吞聲。解決不了煙害問題,只好求助于上述管道,卻發現全部“不夠力”,結果無疾而終。
1999年,鍾玲玲(52歲,網頁設計師)搬到武吉班讓的單位後,就被樓下鄰居造成的二手煙所侵害。
2013年,鄰居把單位租給外籍勞工,一家人的惡夢才真正開始。
“外勞天天都抽煙。五六人聚集抽煙時,我的家就像個鴉片館。到了周末更可怕,他們廣邀朋友到家裏喝酒、抽煙又唱歌,簡直被他們逼瘋了。”
2015年,鍾玲玲向建屋局、市鎮會、居委會和議員求助,兩次到社區調解中心。折騰了兩年,建屋局下令該單位停止租約。
可是,才剛松了一口氣,鄰居搬回家後卻持續抽煙。2018年,政府擴大禁煙範圍,也包括組屋走廊,鄰居在家抽煙的次數更多。“病毒阻斷期間,鄰居一家幾個人不斷地抽,搞得我們天天都是‘受難日’。”
鍾玲玲曾告訴鄰居,她七旬母親的心髒不好,但對方卻不加理會。“我當面質問,他們還叫我去報警或上法庭,說在家抽煙不犯法,是我太小題大做。”
鍾玲玲說,長期受二手煙毒害的無辜者最需要法律保護。解決這問題應對症下藥,立法還是最快速最直接方案。
“政府應管制煙客,禁止他們隨意散播二手煙,而不是在家禁煙了事。”
另一深受二手煙困擾多年的陳淑玲(67歲,退休教師)住西海岸組屋,二手煙來源包括廚房、浴室和陽台。
她做晚飯時,常有二手煙味吹進來,得馬上關門窗,停止做飯,暫離廚房。“洗澡時受煙味襲擊,只好快速沖洗,狼狽離開浴室。煙味若從陽台來,就得馬上關落地窗,開風扇吹散煙味。陽台尚未晾幹的衣服,則難免煙熏之災。”
像上述情形,每天至少發生三四次。家中煙味彌漫,有時得探頭窗外呼吸新鮮空氣。“二手煙出自哪個單位無從確定。爲了鄰裏和睦,我們從沒找鄰居理論過,這種事也不是第三方調解就可解決。如果有法律管制,再加上道德勸說,或許可讓煙客自我節制。”
陳淑玲指出,一旦法律強制抽煙時必須到戶外,就可減少鄰裏沖突、調解和互提訴訟的亂象,改善鄰居被迫吸二手煙的情況。
但她說,現在煙客都說有權在家吸煙。“這種立場是偏頗的,因爲忽視了多數不吸煙者的權利。不吸煙者卑微的訴求是在‘家中’能享有幹淨無煙害的環境,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法律的保護。
“至于煙客應該做什麽?我只希望他們多一份推己及人之心吧!”
煙客:不准在家抽未免太嚴苛
抽煙八年的許先生(31歲,咨詢顧問),與父母和弟弟同住組屋。
他考慮到家人都不吸煙,在家抽煙時不會選擇客廳或窗邊,而是到廁所抽。
“我住最高層,在廁所抽的話,煙霧也不會吹進鄰居家。煙客也應爲他人著想,也須妥協。限制煙客不准在家抽煙是不公平的,但爲了不影響他人而制止煙客在家中某些角落抽,這做法是公平的。”
另一不願具名的陳姓專業人士(29歲)每天抽五根香煙。他抽煙是爲了解除工作壓力,辦公室外剛好有個吸煙處,所以常到那裏抽,反而沒在家裏抽。“我明白二手煙的健康問題,就盡量不影響別人,但現在可以抽煙的地方已很少了,如果在家也處處受限,就顯得過于嚴厲了。”
他指出,政府若要推出新法令,條文就須非常明確,“是家裏所有窗口,還是特定窗口?我相信新法令不容易執行,因爲牽涉太多複雜事項”。
香煙相關條例與數據
■本地法定買煙和吸煙最低年齡:目前20歲,2021年調至21歲。
■多數室內不准吸煙,禁煙地點超過3萬2000個,包括消閑中心、小販中心、老人院、醫院等。
■在組屋走廊、電梯、樓梯口或底層吸煙違法,組屋內吸煙不違法。
■建屋局接獲吸煙的投訴逐年增加。2017年僅216起,今年首九個月則是1290起。
■病毒阻斷期針對居家吸煙的投訴增加。社區事務署過去每月平均接獲少過2000起,今年5月和6月各超過2500起。
■過去三年,環境局約15%或超過1萬1000張罰單是給在組屋走廊或底層吸煙的煙客。
■人們居家辦公,環境局今年首四個月收到1萬1400起吸煙的投訴,有58%源自住宅區。當中,95%涉及公共走廊、樓梯口和組屋底層吸煙,其余5%或320起涉及在家吸煙。
■環境局在組屋公共走廊、電梯等候處及樓梯口部署的熱成像攝像機,今年首半年逮到20名違例者,並向他們開出罰單。
■2016年,我國有383人死于二手煙,每天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