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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普通市民的角度來理解常見的經濟和財經術語和課題。
胡淵文 報道
還記得地鐵站經常播放一個宣傳廣告,呼籲乘客若看到可疑的包裹物件要報警。
在金融業也有類似的情況,銀行若發現任何可疑的交易,應該要上報。
在美國,金融機構可向美國財政部金融刑事執法網(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簡稱FinCEN)提交可疑活動報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在本地,金融機構則是向商業事務局旗下的可疑交易報告辦事處(STRO)提交報告,辦事處進一步調查分析,若發覺可能與犯罪活動有關,便會同相關執法與監管機構分享信息。
今年9月新聞報道,銀行和金融機構向FinCEN提交的2100多份可疑活動報告顯示,全球銀行于1999年至2017年期間超過2萬億美元(2.8萬億新元)的交易可能涉及洗黑錢或其他的犯罪活動。
這類報告主要是爲了協助有關當局打擊洗黑錢、恐怖融資等不法活動。
什麽樣的交易是可疑的?STRO的網站提供了一系列的“危險信號”例子。例如,一項交易並不符合一家公司的正常業務,比如房地産公司買賣大量的大宗商品。
其他例子,包括一名客戶在銀行有多個戶頭,戶頭之間頻繁轉賬;某個銀行戶頭的資金進出頻繁;客戶存入大筆現金,但開支票的對象是與業務通常沒有聯系的個人和企業;商品運送的目的地是洗錢活動的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等。
STRO指出,銀行應該檢視客戶對于這些交易的申報是否合理,如果客戶不願提供銀行常規要求的信息,有理由對他們産生懷疑。
其實,除了銀行和金融機構,其他公司個體當發現有可疑交易時,也須要提交報告。
當鋪和賭場交易
超過指定金額須呈交報告
寶石和貴重金屬交易商須提交現金交易報告,因爲寶石和貴重金屬價格高,可隨身攜帶,很容易兌換成現金,是洗錢的便利途徑。
如果商家收到顧客超過2萬元的現金,或同一天與同一名顧客進行至少兩筆交易,收到的現金也超過2萬元,都要呈交報告。
同樣的,當鋪若收到一名顧客超過2萬元的現金,也要提交報告。
而在賭場,若是單筆現金交易額達到1萬元或更高,賭場業者就要提交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就代表交易涉及洗黑錢嗎?並不一定。
其實這好比被控上法庭並不意味著肯定犯罪。
舉個例子,一個普通工薪階層的人,每月收入3000元,若是某天他的銀行戶頭收到5萬元的轉賬,銀行便可能會把這筆交易標注爲“可疑交易”,但這可能是因爲他中了一筆獎金。
對于之前泄露的FinCEN文件涉及本地幾家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表示在密切研究這些媒體報道中的信息,將根據審查結果采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