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控上庭後,全盤否認非禮。法官認爲,當時列車上人很多,加上受害者沒有親眼看到是被告非禮她,無法斷定是被告所爲,不排除有可能是其他人或東西碰觸到受害者。
30歲公務員被指在輕快鐵上非禮女子臀部,女子事後拍下照片上傳社交媒體指控他非禮。公務員全盤否認,他在抗辯時以至少五大理由爲自己辯護,成功爲自己洗脫罪名,獲判無罪釋放。
被告鄭家駿面對一項非禮控狀。他不認罪,經審訊後,前天被判無罪釋放。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受害者于2019年8月13日早上8時,從榜鵝的卡達魯(Kadaloor)輕軌站上車時,列車上人很多,她後來感覺右臀頻頻被碰觸約三分鍾。
她起初以爲別人不小心觸碰她,她試圖用手肘往後揮動,但隨後臀部仍感受到碰觸。由于觸感不像錢包或手機,她懷疑是他人用手背非禮她。
根據她的說法,她當時低頭查看手機時,發現站在她後方5點鍾方向的被告。她看到被告的左手在她的右側,懷疑是被告非禮她,于是用手機偷偷拍下被告的照片。
她稱,被告曾一度望向她的鏡頭,加深了她的懷疑。列車到站後,她發現在手扶梯上的被告又回望她,因此認定是被告非禮自己,並將被告照片上傳至社交媒體。
一名前同事看到照片後幫她報警。事發兩天後,受害者再度在列車上看到被告,于是通報警方,被告後來被捕。
被告被控上庭後,全盤否認非禮。沒有代表律師的他獨自抗辯,以至少五大理由成功打贏官司。
他在抗辯時說,他當天睡眼惺忪地搭乘輕快鐵,加上早上通勤時間,列車上的乘客特別多,他不確定自己是否在人擠人時觸碰到受害者,但強調自己並沒有非禮的意圖。
此外,那是他過去三年來每天上班的日常路程,案發當天沒發現有特別的事情讓他留下印象,因此事發三天後他被捕時,完全想不起事發當天的細節。
被告質疑,若他真的有意非禮受害者,爲何不直接用手掌,而是用手背。另外,他也認爲一般非禮罪犯會專挑對象幹案,但他案發兩天後碰到受害者卻沒有非禮對方,顯然他原本就沒有非禮意圖。
被告也強調受害者的裙子上沒驗出他的DNA,而在手扶梯上張望四周只是他的特殊習慣。
根據受害者拍下的照片,當時被告站在受害者後右邊,但照片沒拍到她正後方的人。
法官認爲證據欠缺說服力 被告相信正義存在
法官認爲,當時列車上人很多,加上受害者沒有親眼看到是被告非禮她,無法斷定是被告所爲,不排除有可能是其他人或東西碰觸到受害者。
針對受害者指出被告在手扶梯上回望她的舉動,法官認爲這不能顯示被告做賊心虛,被告“半夢半醒”的說法也不算“超乎常理”。
法官仔細審核後認爲,雖然受害者描述她所認爲的事實,但是證據欠缺說服力,因此判被告無罪。
鄭家駿在庭室外受訪時表示,他堅信自己沒有犯罪,因此不感到害怕,也相信正義的存在,無罪釋放在他預料之內。
他也說,官司打了快兩年,如今終于了結,讓他松了一口氣,也慶幸上司選擇相信他,工作並未受影響。
堅信兒子不會犯案的母親也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