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調整框架今天起生效,受冠病疫情重創、營收顯著下跌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可透過這項臨時合約談判框架,要求與簽約方重新商討合同條件。
有意在合約調整框架(Re-Align Framework)下啓動談判程序的企業,最遲須在2月26日准備好文件,並向簽約方提出“談判通知”。談判通知發出後,雙方有四個星期的時間協商。
要在新框架下重啓談判,企業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企業在2019財政年的全年營收,不得超過3000萬新元
■企業在2020年7月至12月的平均總月入須同比減少至少70%
若協商失敗、合同終止,企業仍須爲已欠下的債務和義務負責,但無須支付提前解約的罰金。
政府推出新框架是爲避免小型和微型企業受不公平的合約條款束縛,被迫清盤或遭起訴。但政府也意識到,企業提前解約對一些規模較小的簽約方,如小型業主會造成顯著影響。雙方若對提前解約的賠償出現分歧,可交由獨立評定員(Assessor)定奪。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說,新框架是要鼓勵簽約各方坦誠協商。“簽約各方最了解自己簽的合約。我們希望他們理解彼此的處境和難處,嘗試達致一個互惠互利的協議,找到一個解決方案。”
另外,律政部去年10月宣布的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簡稱SIP)預計本月生效。SIP針對微型和小型企業,助他們更快重組債務或結束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