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魚刺死潛水員主管事件,揭發海底世界缺乏完善的安全作業程序。海底世界昨天認罪,案展2月25日下判。
2016年10月4日下午2時30分左右,聖淘沙海底世界發生罕見事故,當年62歲的潛水員主管陳錦榮被魔鬼魚的尾刺刺中胸口陷入昏迷,送入中央醫院急救,但回魂乏術。
海底世界在2016年6月26日關閉,陳錦榮與一些同事留下照顧海洋生物,不料在搬移海洋生物時意外身亡。
人力部事後展開調查,並援引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ct)將海底世界控上法庭。
死者受委負責計劃及執行搬運海洋生物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死者當時和三名同事准備把一只豹紋窄尾魟(Leopard Stingray)從原本的水族箱移到另一個水箱,不料跟在魔鬼魚後方的死者卻被魔鬼魚的尾刺刺中,送院不治。
調查發現,海底世界委派擁有25年經驗的死者負責計劃及執行搬運海洋生物的工程。死者在決定捕捉方式後,安排人手,准備所需器材,以及負責提醒參與捕捉工作的員工其中的風險和必須注意的事項。死者當時選擇了典型的捕捉法。
當局發現,海底世界的安全作業程序中,並沒有提到捕捉海洋生物的風險及適當的應對措施,而是由死者負責把他預見的風險及應對措施和所有參與的員工分享。
此外,潛水安全的作業程序中,也沒有提到當員工潛入水族箱時,要如何與岸上的同事溝通,是否安排人員站崗應對緊急狀況等問題。調查也發現,公司沒有設定潛水前檢查器材的程序。
基于上述原因,主控官指海底世界缺乏完善的安全作業程序,促請法官判罰款15萬元。
來自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 Corporation)的林偉隆律師代表海底世界求情時說,驗屍庭早前已判定這是一起悲慘的意外,控狀中也沒指海底世界的疏忽導致這起致命意外的發生。
他說,海底世界在營業期間從未發生過這樣的意外,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與衛生紀錄。事發後,公司積極配合當局調查,並選擇認罪,因此希望法官從輕發落,判罰款4萬元。
由于法官需要時間考慮判刑,案展2月2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