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官說,李函軒完成快步行軍後的急救不夠理想,拖延太久才把他送往醫療中心,又始終無法成功把他的體溫降低,最終在重症中暑的情況下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拯救。驗屍官在總結後向李函軒的家屬致哀。
全職國民服役軍人李函軒在兩年多前軍訓中暑身亡案,驗屍官昨天宣讀研訊結論,指死者是因中暑身亡,事發後的急救不夠理想,送醫過程有所延誤,不過案件不涉及任何犯罪行爲。
驗屍庭早前針對服役軍人李函軒(19歲)軍訓中暑身亡案件進行研訊,驗屍官卡瑪拉昨天在庭上宣讀上述的研訊結論。
卡瑪拉說,李函軒完成快步行軍(fast march)後,已無法站穩,得靠人攙扶到休息站。他接著開始語無倫次,口水直流,呼吸急促,然後失去意識。
驗屍官說,接下來的急救不夠理想,拖延太久才把李函軒送往醫療中心,又始終無法成功把他的體溫降低,最終在重症中暑的情況下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拯救。
獨立醫療專家、醫院急診部主管邢偉堅醫生曾在供證時說,李函軒從早上8時25分完成快步行軍後投訴身體不舒服,至早上9時零5分抵達醫療中心,這40分鍾的過程“實在太久”,間中醫務兵或其他士兵也應將他移至陰涼處,並讓他注射點滴。
他指出,針對中暑者,最合理是在10至15分鍾內送醫,若及時搶救,結局將會不同。
另外,專家也指出,李函軒是勞累性中暑(exertional heat stroke),是因爲身體過于勞累導致。在快步行軍的前一天晚上,李函軒所屬的分排接受過集體懲罰,沒能不間斷地休息七個小時,在缺乏休息的情況下也可能更容易中暑。
專家指出,不當的急救及拖延送醫的時間都是導致李函軒死亡的因素之一。研究發現,若中暑者能在10分鍾至15分鍾內送往醫療中心,爲患者降低體溫,讓血壓回歸正常,死亡率可從33%降低至10%。
驗屍官在總結後向李函軒的家屬致哀。她說,李函軒是個盡責的好軍人,他的死不僅是他家人的損失,也是國家的損失。
李函軒的父親李效強、母親楊慧玲與姐姐李函尤出庭靜聽研訊結論,母親和姐姐間中多次拭淚。母親楊慧玲庭外受訪時,雙眼含淚地說:“人一旦不在了,你做些什麽他都不會回來了。”
她說,每個兒子都是父母的寶貝,這樣的失誤令人難以接受,更是無法原諒。
如今李函軒的死因有了結論,家人是否會進一步采取任何法律行動,她表示尚未決定。(部分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