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制定“國家重大建設借貸法令”(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Government Loan Act,簡稱SINGA),發行債券資助主要及長期的基礎設施項目。
根據擬議中的新法令,政府借貸將設有各類保障措施,包括發債規模頂限爲900億元,發債所得資金只能用以資助我國長期發展和可持續項目,包括新地鐵線和應對海平面上升的基礎設施等。
讓各世代公平分攤國家財政責任
副總理王瑞傑昨天發表預算案聲明時指出,新債券將讓各世代以公平和具效率方式分攤國家財政責任。
他說:“這是公平的,因爲償還債務責任是由從改善基礎設施中直接獲益的世代所承擔。這是具效率的,因爲它讓我們受益于現有的低利率環境。”
王瑞傑也強調,這個做法可避免政府大幅度增稅。
政府發債爲長期基建項目融資的做法並非首創。早在1970至1980年代,政府就曾借貸建造首條地鐵線和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和第二搭客大廈。不過,從90年代起,政府主要是通過總經常收入和儲備金資助大型基建項目,而且政府是在年度財政預算案中預先撥出全額費用。
政府約2018年開始探討發債融資,支援前期投入巨大,並能惠及好幾代國人的基建項目。前年,政府獲得總統的同意,爲樟宜東發展項目的借貸提供擔保,以降低融資費用。
此外,SINGA框架下的基建設施將在政府資産負債表中記錄爲資本化的資産,並隨著每年償還而逐年減少。
在現有的政府證券法令和國庫債券法令下,政府發行的債券如新加坡政府債券(SGS)和新加坡政府特別債券(SSGS),旨在發展國內債務市場和滿足公積金局投資需求的增長。
在擬議的SINGA下,政府會發行新的新加坡政府債券(基礎設施),它預計與SGS一樣,沿著相同的收益率曲線定價,並同樣由政府擔保。目前,15年期SGS的收益率爲1.39%。
政府只能發債對國家經濟、環境和社會可持續至關重要的項目進行融資。發債規模頂限爲900億元,這是根據我國下來15年將發展的長期基建項目而制定的。
政府不能發債資助經常發展項目如學校和醫院,這些仍須通過經常收入如稅收等資助。
另外,政府有意在SINGA框架下爲氣候變化相關基建項目發行綠色債券。它已確認多達190億元的公共領域綠色項目,包括本地首個汙水與垃圾綜合處理廠Tuas Nexus。
王瑞傑說,政府發債融資可讓政府把基建投資的巨大成本,以代際公平方式分攤至各個世代。“政府將本著審慎和透明態度,善用SINGA借貸所得。”
王瑞傑透露,他已向哈莉瑪總統彙報相關事項,並獲得她原則上支持。政府將在今年把SINGA提呈國會,到時將發布更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