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女性權益是新加坡社會的根本價值觀。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認同我國憲法應在更大的象征意義上反映社會希望給予女性平等權益的理想與追求,但他也同時提醒,現實中要修改憲法還須取得更廣泛的共識,政府在制定任何反歧視政策時也須正視企業對成本問題的擔憂。
他說:“我們必須思考,若修改憲法中的字眼,這是否意味著我們一些以反歧視爲核心的政策會讓企業受到額外的約束?從經濟層面考量的話,我們必須更加謹慎,不能忽視商界對此的看法與反饋。”
“但若能化解大家有關經濟成本的擔憂,又能讓憲法反映崇高的價值追求,那將最理想。”
尚穆根在昨晚以女性權益爲主題的新加坡國立大學香灰莉木學院論壇(Tembusu Forum)上指出,他個人希望看到憲法能反映男女權益平等,但這不代表政府與內閣的立場,因爲相關抉擇其中仍涉及政策制定上的約束,必須謹慎看待。
AWARE執行董事林淑美:憲法目前未承認性別平等
我國憲法第12條目前確立法律面前,不論宗教、種族、出生地人人平等,而一些婦女組織多年來都倡導將性別等字眼也加入其中。
在昨晚于國大舉行並在網上直播的論壇上,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執行董事林淑美指出,與多元文化主義比較,性別平等仍不被新加坡社會視爲核心價值,尤其憲法目前未承認這點。
不過,這隨即被主持論壇的香灰莉木學院榮譽院長許通美教授反駁。許通美認爲,盡管人民行動黨政府過去曾制定一些讓女性受到不平等對待的政策,但這已有所改善,1960年就通過的《婦女憲章》也早已奠定政府認可女性權益的基礎。
尚穆根:不論男女 從政都須承擔更重責任
另一與會嘉賓關注的課題是如何協助女性平衡家庭與事業,減輕社會對她們履行看護責任的期待。
尚穆根在回應一名男學生關于我國是否接受女總理的問題時指出,行動黨積極地招募有能力的女性擔任政治要職,但不論男女,從政都意味必須承擔更重的責任,女性尤其需要家人的支持。
他說:“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也不該總是問:政府能做什麽?例如,男性是否願意承擔一半的家務與看護責任?政府不負責幫你生孩子、幫你洗碗、幫你煮飯。人們首先必須改變觀點。”
“但我接受我們在幫助女性平衡各種職責與期待方面,仍可以做得更多。重點是要給予她們真正的選擇,讓她們不會因性別而承擔社會過多的期待,因此受到約束。”
他也補充,在是否能有非華族總理的問題上,人們經常誤解行動黨不願接受由少數種族出任總理,但問題的關鍵主要是,人民在看待一國領導時還無法超越種族考量。他不排除有朝一日會出現能不分種族團結大家的非華族總理人選。
政府目前正廣泛地針對女性相關議題展開檢討,希望從教育、司法與社會既定觀念等各層面,深入探討爲女性爭取平等權益。
尚穆根指出,政府正在收集反饋,計劃在年底前發布白皮書,工作正如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