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內政和法律部長尚慕根(K. Shanmugam)昨日表示,隨著身份政治和仇恨言論在社交媒體上的盛行,新加坡將需要更新一項已有30年曆史的法律,以保障宗教和諧。
他補充說,1990年頒布的《維護宗教和諧法》修正案將在包括宗教領袖和人民在內的主要利益攸關方的同意下作出。
Shanmugam是在由政策研究所和內政部組織的一個關于宗教、極端主義和身份政治的論壇上發表上述言論的。他說,政府已經與宗教團體及其領導人廣泛討論了這個問題。
他補充說:“它們都是同步的,都是一致的,大體上符合我們想要走的方向。”
上世紀80年代末,新加坡首任總理李光耀(Lee Kuan Yew)提出了這一法案。他對不斷高漲的宗教熱情,以及全球宗教與政治的融合,以及這些趨勢可能對新加坡造成的有害影響,感到擔憂。
法律允許政府對那些在不同信仰間播下不和種子的人發布限制令。
自1992年《公約》生效以來,它從未被援引,盡管當局在若幹場合已接近這樣做。
Shanmugam昨日表示,該法的存在爲社會行爲設定了參數,並表明了對越界者采取行動的政治意願。
“我相信確保權力存在。但我也相信不要行使這種權力。你不應該行使權力,因爲如果你行使了權力,社會就不會變成現在的樣子。”
他指出了此次更新的兩個關鍵方面:它將使法律對那些在新信息時代對宗教發表貶損言論的人生效,並重申新加坡防止宗教被用于政治或顛覆目的的承諾。
Shanmugam指出,政府在30年前曾努力討論這一問題,並確保法律得到理解和接受。他暗示,這次也將做出類似的努力,讓宗教團體和公衆參與進來。
他說,國會也將討論這個問題。
但尚慕甘強調,立法只是新加坡維持種族和宗教和諧的途徑之一。
他說,政府通過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政策,積極確保不同信仰的人走到一起,這種做法借鑒了新加坡上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發生的種族和宗教騷亂。
他說:“我們不會采取消極的方式來確保宗教和諧。”
“新加坡從來不是這樣,而且……事實上,我們已經在我們所采取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這應該使我們有信心在必要時以獨特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
論壇上的其他發言者談到,宗教身份正在成爲全球政治中一個更大的因素,造成了“我們對他們”的分裂,從而落入極端分子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