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昨天發文告提醒業者,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在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後,不能亂收集、使用和公開個人身份證號碼,或扣下身份證。新條例也涵蓋護照、工作准證、出生證,以及外籍人士身份證。違例機構可面對最高100萬元罰款。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去年8月宣布,更新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簡稱PDPA)在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後,只有在法律規定下,或有必要證明身份時,商家和業者等才能向公衆索取身份證號碼。委員會鼓勵業者按商業模式和營運需求選擇采用其他方式來識別消費者,如電子政府密碼應用(SingPass Mobile)的SG-Verify服務,同時也避免過度收集消費者的其他個人資料。不論是到戲院領取網購的戲票、參加抽獎活動,或是進入私人公寓範圍,公衆9月1日起都無須提供完整的身份證號碼,也無須交出身份證換取訪客證。被允許的情況包括到診所看病、訂購新移動電話服務配套、入住酒店、到按摩院按摩、買香煙、進入學前教育中心、買賣房地産、購買保險和索賠,以及與信貸相關的背景調查等。
業者收集身份證或副本時,也須能向個人或委員會解釋收集、使用和公開該資料的必要性,或是爲何須以高准確性來核實個人的身份。
(信息來源: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