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話叫“富不過三代”,由此可以看出財富要長久傳承下去是多難的挑戰。在經濟增長中積累了財富的企業家及高淨值人士,近些年越來越多尋求財富的控制和家族的長期繁榮,這極大推動了家族辦公室的發展。過去10年,全球湧現出許多家族辦公室。
越來越多數據顯示:高淨值群體通過建立這種離岸結構,不僅有助于財産管理、財富增值,還能幫助家族獲取海外身份。其中,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十分火爆。新加坡金管局在今年指出,從2016年到2018年,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數量成長四倍。
今年,以生産無葉風扇和吸塵器等家用電器聞名的戴森公司的創辦人James Dyson,目前身價估計達119億英鎊,在英國富豪榜排名第二,他的家族辦公室也落戶在新加坡,並通過這一途徑獲得新加坡綠卡。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 ,
滿足高淨值人士海外身份
和財富規劃的所有需求。
如果您有至少500-1000萬美金,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是很好的選擇!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介紹
家族辦公室是提供私人財富管理咨詢的顧問型公司,通常由家族自行設立,負責家族資産及其各項投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目的是家族財富的維護與傳承。組織架構可以采用正規的形式(例如設立一家獨立的公司),也可以采用非正規的形式(例如委托家族企業的現有員工或者聘用獨立顧問代爲管理)。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架構就是主申請人在新加坡設立由自己或家庭成員一起成立的兩家公司, 一個是基金公司, 一個是家族辦公室。家族辦公室向基金實體(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法人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務,適用于新家坡基金的稅收豁免計劃。
基金經理(主申請人)通過家族辦公室管理本人或者本家族的自有資産,獲得工作准證(EP)。
而工作准證EP(Employment Pass)是新加坡移民廳發放給外國專業人士的一種高級別工作簽證。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可申請家屬准證DP;父母可以申請長期探訪簽證LTVP。
EP工作准證是地址、雇傭關系和收入來源的三合一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最快6個月即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PR/綠卡)。
基金公司-稅收豁免計劃
在岸基金稅收激勵計劃 – 13R
公司架構要求:
成立基金以持有家族資産(也稱爲“資産持有實體”或“基金實體”)
成立家族辦公室來經營並管理該基金(也稱爲“服務性實體”或“基金經理”)。
兩個商業實體均爲注冊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冊或擁有CMS執照或有明確豁免CMS執照)。
需滿足以下條件:
需經新加坡金管局批准,並獲得批准證明;
獲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後,投資策略/目標沒有産生任何變化;
每年在本地産生的商業費用支出不低于20萬新幣(約100萬人民幣,含基金管理費支出);
使用以新加坡爲基地的基金管理人;
該基金法人公司不可由新加坡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持有,也不可由新加坡投資者作爲最終受益人全部持有。
稅務處理:
稅務減免可用于該經金管局批准的公司,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經理管理基金産生的特定投資收入。
離岸基金稅收激勵計劃 – 13CA
公司架構要求:
成立離岸基金(可注冊在BVI或Cayman)以持有家族資産。
成立家族辦公室來經營管理該基金。
基金實體必須是離岸注冊的實體(可以是公司或信托,但不包括有限合夥)。
基金經理應當是注冊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冊或擁有CMS執照或由明確豁免CMS執照)。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基金在新加坡沒有常設機構或業務;
使用以新加坡爲基地的基金管理人;
該基金法人公司不可由新加坡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持有,也不可由新加坡投資者作爲最終受益人全部持有。
13CA稅務減免方案無需經新加坡金管局批准,也無費用支出規定,但每年需經新加坡稅務局審查。
稅務處理:
稅務減免可以用于特定的人士,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經理管理基金産生的特定投資收入。
進階級基金稅收激勵計劃 – 13X
公司架構要求:
成立基金以持有家族資産,基金實體可以是離岸基金或新加坡在岸基金。
成立家族辦公室來經營並管理該基金。
基金經理應當是注冊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冊或擁有CMS執照或由明確豁免CMS執照。
需滿足以下條件:
經新加坡金管局批准,並獲得批准證明;
申請時擁有5000萬新幣(約2.5億人民幣)的最低基金規模;
獲得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後,投資策略/目標沒有産生任何變化;
每年在本地産生的商業費用支出不低于20萬新幣(約100萬人民幣,含基金管理費支出);
若基金實體爲注冊在新加坡的法人實體,則使用以新加坡爲基地的基金管理人;
家族辦公室雇傭了至少3個專業投資人員(每人月薪不少于3500新幣)。
對新加坡稅務居民的投資者不限制,但無法同時享有其他新加坡稅務優惠獎勵。
稅務處理:
稅務減免可用于該經金管局批准的人,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經理管理基金産生的特定投資收入。
理想的家族辦公室設立地
· EP是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通過家辦可以獲得該身份,可避免金融信息交換(CRS);
· 可通過EP工作准證申請PR永居的方式移民新加坡;
· 新加坡基金享有稅收豁免優惠政策,投資收益無需繳納17%企業所得稅;
· 新加坡極佳的商業環境,是高淨值客戶海外財富最佳”安放地“;
· 建立長久的家族傳統,實現跨代傳承,實現家族財富的保值增值;
· 集中協調家族的各類活動,多方專業機構配合協調管理,專業服務集中化(如統籌投資策略、報稅和賬目合並);
· 家族辦公室每年的維護費用可從基金公司的收益支出;
· EP身份先批准後投資,投資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客戶手中;
· 維持EP身份期間,無移民監, 就業時間包括海外差旅時間;
· 申請人成立家族辦公室屬于自雇形式,不用受制于雇主,EP續簽有保證。
新加坡是全球最大金融中心之一,譽爲 “東方瑞士”。無遺産稅,無資本利得稅, 較低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是亞洲乃至全世界的稅務天堂,是您財富的理想歸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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