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叫“窮不過三輩,富不過三代”,也就是說,財富傳承的時候,可能會出一些問題,用不了幾代可能就敗了。所以很多高淨值家庭擔心的問題並不是這一代財富能不能繼續保值增值,而是子孫後代能不能一直成功傳承財富。近些年,越來越多的企業家及高淨值人士尋求家族長期繁榮,這極大推動了家族辦公室的發展。過去10年,全球湧現許多家族辦公室。數據顯示:高淨值群體通過建立這種離岸結構,不僅有助于財産管理、財富增值,還能幫助家族獲取海外身份。
其中,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十分火爆。戴森創辦人與海底撈老板就是典型代表。位列英國富豪榜第二、以生産無葉風扇和吸塵器等家電聞名的戴森公司的創辦人James Dyson的家族辦公室落戶了新加坡;海底撈聯合創辦人舒萍也于2019年在新加坡設立家族辦公室。
在亞洲,高淨值家庭一般用家族辦公室來處理財務和非財務上的需求,例如家族管理、遺産保護、教育、保險、投資等。
家族辦公室的團隊成員一般由專業領域的人才組成,共同爲高淨值家庭打理財産,處理稅務規劃、慈善捐贈、信托、法律事宜等,確保家族財富的永續傳承,是比私人銀行更高端的理財服務形態。
家族辦公室的首要功能是家族財富管理,不僅決定財富投資方向,更爲企業發展出謀劃策。第二是資産保護:家族辦公室可爲家族提供結構化保護,規避婚姻、健康風險等原因導致的家族財富減損。同時,注重私密性,爲家族資産提供多方面的保護。在財富傳承規劃上,家族辦公室通常更爲注重家族內部運作的效率。下一代培養和傳承規劃也是家族辦公室工作的重點,通過對不同年齡段家族成員的持續教育,提升能力與素質,強化家族的人力資本。
爲什麽選擇新加坡:
1. 資金安全
在亞洲,香港及新加坡一直是高淨值家庭選擇設立家族辦公室的首選地。不少富豪考慮到這兩年香港的社會問題,所以出于安全考慮,新加坡成爲了他們資金的停泊處。
2. 便于獲取海外身份
申請人在新加坡成立的家族辦公室,可獲得由新加坡政府配發的工作准證(EP),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可申請家屬准證,父母可申請長期探訪准證,由此實現全家三代長居新加坡。
3. 享受稅收優惠
家族辦公室的架構一般包含基金公司和家族辦公室:基金向家族辦公室支付管理費,家族辦公室向基金實體提供基金管理服務。而向基金實體提供基金管理服務,可從基金公司的收益支出,適用于新加坡基金的稅收豁免計劃(13X/13R),投資收益無需繳納17%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13X-13R
家族辦公室移民方案
項目簡介
單一家族辦公室(SFO)免稅規定,客戶必須成立一家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持有家族辦公室100%的股份,並只管理該單一家族的資産。通過在新加坡配置和管理資産,讓家族成員能在新加坡的家族辦公室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獲取高級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約兩年後,就可以申請新加坡全家永居身份(PR),實現真正的投資移民。
項目優勢
一、基金收益享免稅優惠
滿足條件的基金,其投資收益將獲得免稅優惠;
二、全球資産配置
完善的金融體系、無外彙管制、面向全球市場;
三、最優稅務規劃
客戶通過EP獲得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可避免金融信息交換(CRS);
四、全家移民
子女和父母可直接申請家屬簽證和長期探訪簽證;
五、海外身份規劃
客戶可通過高級工作准證(EP)轉換新加坡永久居民(PR)的方式移民新加坡;
六、家族財富傳承
通過家族辦公室建立長久的家族傳統,實現跨代傳承及家族財富的保值與增值
家族辦公室框架-13R
由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經批准公司,從指定投資中所取得的特定收益,將獲得免稅優惠。
• 每年在業務上至少花費20萬新幣
• 需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後投資策略/目標不變
• 雇傭新加坡的基金會計服務公司
家族辦公室框架-13X
由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並被視爲經批准人士的基金,從指定投資中所取得的特定收益,將獲得免稅優惠。
• 需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 申請時基金必須擁有至少5千萬新元的資産
• 家族辦公室雇傭了至少3個專業投資人員 (可爲家庭成員)
• 每年在本地業務上至少花費20萬新幣
• 如果基金爲新加坡注冊公司且爲稅務居民,需雇傭新加坡本地會計服務公司
• 無法同時享有其他稅務獎勵
•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後投資策略/目標不變
• 對投資者沒有任何限制
• 允許主從基金結構,且允許在主從基金結構內設立特殊目的主體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13R、13X基金稅務豁免政策一覽
申請條件
1、對于13R項目,申請時必須擁有至少5百萬新幣的資産;對于13X項目,申請時必須擁有至少5百萬/5千萬(13X)新幣的資産
2、需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且批准後不可更換投資策略
適合人群
1、以申請獲得新加坡PR爲目標的高淨值家族或企業家
2、希望通過創辦家族辦公室,實現家族永續經營和家族成員身份規劃的人群
直系親屬
永久居留權申請
1、申請人持有 EP 准證期間,配偶及未滿 21 周歲子女可以申請持有家屬簽證(DP);
2、EP 申請 PR 時,申請人配偶及未滿 21 周歲子女可以作爲附屬申請人一同提交PR申請;
3、申請人父母以及年滿 21 周歲子女不可以一同申請 PR,但是父母可以申請有效期爲 5 年的長期探訪簽證(LT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