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眼引糾紛,女屋主指鄰居無故多次對著單位門口拍照,鄰居則反指女屋主的電眼侵犯隱私,多次報警。
住在勿洛北(Bedok North)3街第529座組屋的沈雲輝(30多歲,行政人員)申訴,指男鄰居于6月25日下午4時30分許,用手機在她單位門口狂拍,侵犯隱私。
她指出,當時和家人在客廳,突然聽到手機拍照的快門聲,發現鄰居在門口拍照,一時不知所措,只好報警。
男鄰居對著電眼拍照。(受訪者提供)
“我不確定他拍了什麽,雖然沒做其他事情,但覺得被冒犯。平時兩家並無來往,我也沒找對方談。”
根據沈雲輝提供的視頻顯示,一名年約50歲的男子拿著手機從家門出來,到鄰居單位門口, 朝大門、窗口和門口的電眼連拍了5次後離開。
沈雲輝表示,兩年前安裝電眼後,男鄰居前後三次“拍照”,讓她十分不滿。“這已經是我第三次報警了,也十分擔心,不過現在才知道他的動機,目前事情就交給警方處理”。
警方受詢時證實報案。 記者找上涉事男鄰居,他表示,女鄰居(沈雲輝)家門口裝了兩三個電眼,其中一個還能拍到走廊和電梯口,清楚地拍到他進出單位,覺得隱私被侵犯在先。他指出,並不反對鄰居裝電眼,但不希望影響他人生活。
記者: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