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涉外稅收制度都有哪些?新加坡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如政府大力推行“總部計劃”,將入駐新加坡的外國企業分爲商業總部、營業總部、區域總部和國際總部等類別,分別制定了相應的優惠政策,並提供良好的環境、服務及設施。今天湖南長沙新加坡銀行開戶服務商清野科技給大家帶來的有關新加坡涉外稅收制度的特點!
爲鼓勵貿易公司開展業務,新加坡實行了“全球貿易商計劃”,對所有合同的貿易收入適用10%的優惠稅率,在現有計劃下獲准的全球貿易企業,獲得5%的優惠稅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獲得擁有股權的海外子公司紅利,可免繳公司所得稅。該公司若將其轉給區域子公司或彙入新加坡總部,也不增加任何稅項。
在新加坡現行國內免稅制下,由海外彙入的股息和國外分行利潤若在國外已納稅不低于15%,則免于繳納新加坡的所得稅,否則,彙入新加坡時繳納新加坡所得稅,實行依協定抵免或依新加坡稅法限額抵免。若爲股息所得,可依協定實行一層間接抵免。
來源于東盟國家(即使是非協定國)的專業技術所得、咨詢所得和金融服務收入,新加坡實行單方抵免。無受控外國公司規定。新加坡轉讓定價指南涵蓋了公平交易原則、同期資料准備、相互協商程序和預約定價協議。新加坡沒有資本弱化規定。
除股利和分公司利潤免征預提稅外,對非居民支付利息及其他貸款費用、動産租金、服務費,預提稅15%;對非居民支付特許權使用費,預提稅10%;對非居民支付管理費、技術支持費和服務費,預提稅17%;對非居民支付董事費,預提稅20%。預提稅必須在付款日的次月15日前提交,若逾期繳納預提稅,最高罰金20%。享受協定稅率,付款人應向稅務局提交收款人稅務居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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