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無罩男淩晨時分疑用鐵錘刮車指攤販承諾“包吃”,兩女郎花22元(66令吉)買榴梿,吃了後卻發現又生澀又沒味道,氣得回去理論,結果攤販竟改口說:“是打開包在盒子給你吃”。
這起榴梿糾紛日前發生,地點是牛車水一帶的一個榴梿攤。
吳小姐(34歲,銷售員)受訪時表示,她與友人在事發當晚9時許到該處買榴梿,每公斤15元(45令吉),攤販當時告知,讓他們挑選的話,榴梿可“包吃”。
“他說如果我們自己挑的話就沒‘包吃’,我們于是同意讓他選,他選了一粒一公斤多的榴梿,總共22元。我們付了錢就到旁邊的食閣享用。”
牛車水攤販被指售賣的榴梿沒有味道,並稱包吃的意思是 “包開給你吃。”
怎料她與友人覺得該榴梿不僅沒味道,口感還有點硬且生澀,便決定返回攤位告知,結果攤販不僅稱榴梿沒問題,還叫其他顧客評理,說22元的榴梿就是這種品質,讓她們倍感侮辱。
“他還拿刀拍了拍吃剩的榴梿,說沒有不熟,完全沒問題,我們提醒他承諾‘包吃’時,他卻說‘包吃’的意思是包開給我們吃,並非可以換的意思,根本是在騙人。”
她氣極說,雖然22元的榴梿對確實便宜,但也是花錢買的,若是5元、10元一粒的話,或許還能接受這樣的品質。
由于吵不過不講理的攤販,她們便丟下榴梿,怒氣沖沖地離開。
“攤販不僅沒退款,也沒道歉,根本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我們離開時留下了榴梿,他就把榴梿收到一旁,而且整個過程中,攤販是完全沒戴口罩的。
榴梿攤負責人
願賠女郎損失
榴梿攤負責人承認疏忽,願意賠償女郎的損失。
《新明日報》記者日前走訪涉事的榴梿攤,負責人郭先生解釋,接待兩名女郎的同事剛做不久,可能怕浪費榴梿,才那麽應對。
他澄清,“包吃”就是要包顧客滿意,因此若榴梿不熟,顧客是可以當場換的。
郭先生說,他們在這一帶經營了10多年,首次接到投訴,但他承認是他們的疏忽,願意賠償女郎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