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被指誤導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簽署遺囑,林學芬通過律師表示,李光耀當時只是要恢複第一份遺囑內容,若林學芬向李光耀再三確認立遺囑意圖,等于侮辱李光耀的智商,李光耀肯定會“爆炸”,爆炸聲連總統府都聽得見。
林學芬是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妻子。她面對兩項違反法律專業法令的指控,第一項指她在替李光耀執行最後一份,即第7份遺囑時,因受李顯揚的利益的影響,沒有照顧李光耀的利益;第二項則指她在丈夫是遺囑受益人之一的情況下,沒有建議李光耀尋求獨立的法律咨詢。
律師公會今年2月18日發布一份長達228頁的報告,裁定林學芬專業行爲嚴重失當,昨天到三司特別庭要求將林學芬除名。
林學芬昨天通過兩名代表律師,即前總檢察長溫長明與高級律師陳偉慶,否認所有指控與紀律審裁庭的裁決。
律師公會指林學芬專業失當,要求三司將她除名。(檔案照)
溫長明進行口頭陳詞時指出,律師公會與紀律審裁庭忽略了一點,李光耀在簽署最後遺囑時是清醒的。沒有證據顯示李光耀不明白遺囑內容,而且他在較早以前就已向自己的律師柯金梨表明,他想在遺囑中平均分配遺産給三個子女。既然最後遺囑表達了李光耀的意願,幫他執行簽署遺囑的林學芬有何過失?林學芬只是按照指示辦事。
他說:“她(林學芬)能怎麽做?難道是去問李光耀,爸爸,你確定你要給我的丈夫三分之一的遺産嗎?你是否要尋求獨立法律顧問的意見?那等于是侮辱李光耀的智商。倘若她真的如此問,李光耀會‘爆炸’,而且爆炸聲還會傳到總統府。”
三司在雙方結束陳詞後保留裁決,擇日下判。
違反職業操守
大法官在庭上問律師公會代表律師,若三司裁定林學芬沒有違反職業操守,只是在面對強悍的李光耀時,做出一系列的錯誤判斷,刑罰上是否有所不同。
三司之一的大法官梅達順在聆訊接近尾聲時提出一個意見,即林學芬未必是與丈夫意圖不軌和預謀行事,而是在應對“一名極具威嚴的人物”時,做出了一系列錯誤判斷。
大法官昨午在聆訊接近尾聲時指出,林學芬理應不該參與李光耀遺囑的制定工作,但李光耀不是一個你可以輕易對他說不的人。她與丈夫未必是意圖不軌和預謀行事。
大法官跟著問,如果林學芬並非居心不良,而是在面對一位極具威嚴的人物時,做出連串的錯誤判斷,律師公會是否還要求將她除名?
律師表示,這就要以律師本身資曆來決定刑罰,而以林學芬資曆而定,律師公會要求她除名的立場不變。
沒有草擬遺囑
林學芬代表律師表示,李光耀只是向林學芬要舊遺囑的副本,林學芬沒有准備也沒有草擬遺囑,只是執行行政工作,行爲不算專業不當。
陳偉慶庭上表示,李光耀當時只是要恢複第一份遺囑內容,向林學芬要舊遺囑的副本。
陳偉慶說,林學芬沒有准備也沒有草擬遺囑,只是執行行政工作,將舊遺囑內容交給李光耀,安排相關人士與李光耀聯系,行爲不算專業不當。
溫長明也補充表示,李光耀不是個有耐性的人,他有閱讀遺囑內容,並在每篇遺囑上簽名,顯示這是李光耀的意願,林學芬僅是扮演好李顯揚妻子的角色而已。
溫長明也反駁審裁庭的指控,審裁庭指李光耀立最後一份遺囑時年事已高,而且又出院不久,指林學芬與李顯揚合謀在16小時內誤導李光耀簽署遺囑,但溫長明表示,李光耀不是個糊塗的老人,若發現自己受騙,肯定有所行動修改遺囑,審裁庭不該對林學芬和李顯揚作出如此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