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被指誤導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簽署遺囑,三司指出,李光耀與林學芬雖不存在律師與顧客關系,但林學芬罔顧李光耀利益,行爲令人不滿且不符合律師要求,在接受紀律調查時又不誠實,最後判林學芬吊銷執照15個月。
林學芬是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妻子。她面對兩項違反法律專業法令的指控,第一項指她在替李光耀執行最後一份,即第7份遺囑時,因受李顯揚的利益的影響,沒有照顧李光耀的利益;第二項則指她在丈夫是遺囑受益人之一的情況下,沒有建議李光耀尋求獨立的法律咨詢。在李光耀的最後一份遺囑中,李顯揚可分得三分之一的遺産,比上一份遺囑中的比例多。
林學芬。(檔案)
總檢察署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投訴林學芬專業行爲失當,由大法官委任的審裁庭去年7月舉行了5天聆訊,並在今年2月18日發布一份長達228頁的報告,裁定林學芬專業行爲嚴重失當。
審裁庭當時指出,李光耀訂立最後遺囑的過程,從收到草稿至最終簽署,只花了16小時。林學芬不僅沒有規避利益沖突,也未向李光耀詳細解釋遺囑內容及前後差異。
律師公會因此入禀高庭,要求三司將林學芬除名。
三司在斟酌後,今早發表判詞。
三司指出李光耀與林學芬雖不存在律師與顧客關系,但林學芬沒有顧及李光耀利益,以看似草率倉促的方式,讓李光耀在遺囑上簽名,行爲令人不滿且不符合律師要求。
她在接受紀律調查時又不誠實,最後判林學芬吊銷執照15個月。
針對執業執照被吊銷15個月,林學芬表示這起紀律審裁程序毫無根據,不認同這個決定。
李顯揚今日在面子書貼文說,雖然妻子林學芬並不是李光耀的代表律師,但她的律師執業執照卻被吊銷15個月。
他指出,林學芬是受人高度器重的國際企業律師,過去幾年榮獲無數國際獎項,事業沒有任何汙點。
林學芬則表示,律師公會根本沒有理由啓動紀律審裁程序,而她不同意這個決定。
她指出,這是一份私人遺囑,李光耀明確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也最終得到了。
林學芬指出,高庭三司特別庭沒有發現李光耀在擬定遺囑時,有精神失常或被人操控,而他是在和律師柯金梨商討後,決定恢複至首份遺囑中的安排。這個決定是在她被委任尋找證人之前發生的。
“任何人活著時都能更改遺囑, 若這不是李光耀想要的,他大可像之前一樣,再擬定另一份遺囑,三司認爲李光耀對這份遺囑是滿意的。”
律師公會指出,李顯揚是遺産受益人之一,可繼承可觀遺産,林學芬的身份存在利益沖突。根據法律專業守則,林學芬不應代表李光耀處理遺囑事項。
律師公會說,李光耀之前6份遺囑,正本都交給柯金梨保管,而最後一份遺囑的正本,則由李光耀和林學芬保管,顯示林學芬是以律師身份處理遺囑。
不過林學芬的立場是李光耀囑咐李顯揚有關遺囑事宜,她是個聽話的妻子,之後才按照李顯揚的吩咐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