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醉酒女子在3年前慶祝元旦到來後搭私召車回家,在車上鬧事拉扯司機,指稱司機走錯路,司機只好開車到油站求助,卻遭女子一路捶打到便利商店內,繼續拉扯他的衣服。
被告何曉芬(41歲,譯音)被捕後,日前被控三項罪名,包括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安危、蓄意傷人以及動粗的罪名。
她于前天(3日)承認其中兩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10天,以及罰款1000元(約3000令吉)。
被告何曉芬被控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安危、蓄意傷人以及動粗的罪名。(檔案示意圖)
被告表示不滿刑罰,通過代表律師提出上訴。
庭上揭露,被告是在2017年12月31日到朋友位于海格路(Haig Road)的住家參加跨年派對。她喝了一些香槟後醉醺醺,在隔天淩晨3時半離開時,朋友幫她叫了私召車,將她送回牛車水一帶的住家。
路途中被告突然間發飙,稱私召車司機走錯路,對他大喊大叫,還拉扯他的衣服。
私召車司機無奈之下,把車開到附近的油站求助,怎知他下車後,被告同樣下車,緊跟在他後面一路捶打。
司機逃進了便利商店後,被告仍不放過,在店內不斷拉扯他的衣服。她在油站內的行爲都被閉路電視拍下。
代表律師表示,被告指私召車司機不理會她,所以她才會拉扯對方的衣服想要引起他的注意。被告指她見司機轉錯彎後,說要在附近下車,但司機不理她,直接開到了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