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每年吸引大量的外國投資者,他們已經准備好並渴望在這個發展蓬勃的商業中心建立商業基地,對于這些投資者來說,在設立企業前後深入了解和明白新加坡企業的條規和條件,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新加坡公司投資者在新加坡公司注冊後必須要完成這些事情。
成立新加坡公司後的六個月內委任第一個公司秘書公司,在公司成立日的3個月內委任審計師,除非公司被豁免審計要求,如果更改公司及高級人員的資料,更改當日算起14天內,股權轉讓協議印花在簽署該文件後的14天內。
財政年度結束如果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注冊成立的公司將其法定財政年度視爲之前通知注冊服務商的日期爲其日期,如果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沒有此類通知,則公司成立之日的周年紀念日將被視爲其財政年度,公司可以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或之後通知ACRA更改其財政年度,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31日或之後,必須在注冊成立後通知注冊商其財政年度。
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 ACRA 提交年度申報(Annual Return),對于財務年末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結束的公司,自股東周年大會日期起30日內,對于財務年末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公司,在財務年末之後的7個月內,舉辦第一次常年股東大會(AGM)。
對于財務年末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結束的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8個月內或從財務年末日期起6個月,以較早者爲准,對于財務年末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公司,在財務年末的6個月內。
舉行接下來的常年股東大會(AGM)對于財務年末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公司,在財務年末的6個月內,准備財務報表,如果是私營公司並且在過去連續兩個財政年內符合以下三項標准中的至少兩項,則有資格豁免審計:公司的年收入總額不到1000萬新元
該公司的雇員人數少于50人,企業的總資産不超過1000萬新元,休眠公司免于准備財務報表6個月以前(必需是股東大會前6個月之內的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