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男主管先後非禮2女,被捕還押前向女友求婚,女友雖未立刻答應,但仍爲他寫下288字求情書,還表示會永遠愛他。
被告是一名24歲大馬籍男子,爲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揭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面對5項控狀,包括4項非禮及1項刑事暴力,控方以其中3項非禮控狀提控。
根據控狀,被告分別在去年6月非禮了一名20歲女網友,在保釋期間又于今年8月非禮了24歲女性友人。
案情顯示,被告與女網友于去年6月25日通過手機交友軟件“探探”認識,雙方當晚就約在女方家樓下見面,被告接著就在樓梯間要與女網友擁抱,過後還強行舌吻,並不顧對方的閃躲,再用右手非禮她的腰部及左胸。
被告之後聽到樓下傳來腳步聲而連忙上樓,女網友受驚,慌忙下樓,期間發簡訊向親戚求助,沒想到被告隨後又追上,再次強吻及襲胸,還要求發生性關系。
另一項非禮罪的案情指出,今年8月17日,被告約一名女郎吃晚餐,見面後卻借故帶對方回家,女郎進門後感到害怕,發簡訊向朋友求助,被告則把身穿的長褲換成短褲,在女郎身旁坐下。
女郎想立即離開,被告不讓,還嘗試將她拉進房間,拉扯間女郎跌坐在沙發上,被告順勢坐在她大腿上,開始強吻並撫摸對方的背部與肩膀。
女郎只能雙手護胸,嘗試掙紮推開被告,後者起身後,女郎逃到牆邊,被告又上前摟住她強吻。
最終,女郎威脅要報警並告知被告女友後,被告才道歉並開門,女郎趕緊逃離,第二天晚上報警。
代表律師在求情書中指出,被告案發時是一間公司的項目主管,與女友在新加坡居住,他在還押前向女友求婚,女友未答應,表示待官司結束後再做打算。
不過,女友爲被告寫了288字的求情書,她寫道,聽聞此事後非常難過,但感知男友已後悔莫及,相信他會吸取教訓,永不再犯,他們全家也會繼續愛他,並支持他,懇請法官給他機會。
控方說,被告想把女郎帶回家發生性關系,也不讓對方帶其他朋友一同用餐,可見是預謀犯罪,女郎因此遭受嚴重的心理創傷,失眠長達兩個月,回想起遭遇時都會落淚。
法官嚴厲表示,被告在非禮女網友獲得保釋後,進行了更嚴重的犯案,有預謀地將認識的女郎帶回家非禮,因此需要增加刑罰,最終判他坐牢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