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到肯德基打包等太久,42歲火爆婦咒罵女經理“全家去死”,還朝對方吐口水兩次。她今早被控上庭後表示不認罪,打算自行抗辯。 《聯合晚報》
早前報道,一名火爆婦在4月22日中午12時48分大鬧實龍崗NEX購物中心的肯德基快餐店。她當時把口罩拉到下巴,情緒激動咒罵女經理後,還不消氣,當場朝對方連吐兩次口水才轉身離開。過程全被拍下,視頻被上載到互聯網上後,引起全城熱議。
警方事後抵達現場時,這名婦女已離開快餐店。宏茂橋警署的警員隨即展開調查,並鎖定婦女的身份,兩天後將她逮捕歸案。
林思婷(譯音)今早(6月10日)被控上庭,她面對三項控狀,包括冠病19(臨時措施)、刑事暴力和抵觸防止騷擾法令。
林思婷被控三項控狀,今早她獨自出庭,表示不認罪,打算自行抗辯。(海峽時報)
綜合三項控狀,被告被指于4月22日中午12時48分,在實龍崗nex購物中心的肯德基快餐店沒戴好口罩,朝一名女子吐口水兩次,甚至咒罵對方“等你去死,等你全家去死”。
一頭短發的被告今早穿著無袖白底花裙獨自出庭,她沒有代表律師。
表情冷靜的她庭上表示不認罪,也不打算聘請律師,將自己上庭抗辯。法官將案件展期至7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
沒戴好口罩者若罪成,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若刑事暴力罪成,則將面對監禁最長三個月或罰款最高1500元,或兩者兼施。
另外,若防止騷擾法令罪成,將面對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記者:王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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