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相隔四年多,狠心繼父先對女童動粗,再對女童伸狼爪,最終被判入獄26個月鞭三下。
受害女童被打時年僅七歲多,她當時因爲“不聽話”拒絕洗碗,繼父一氣之下拿起折疊椅就往她砸,隔天又用吉他敲打女童雙腿;四年多後,女童12歲時,繼父趁她晚上睡覺時伸出狼爪非禮她。
繼父後來遭逮捕,他原本不認罪,但案件前天開審後,他突然改變初衷要認罪,被判坐牢26個月以及鞭刑三下。
根據案情,女童的母親(現年36歲)是在2013年,帶著女童和她的姐姐,改嫁給現年30歲的繼父被告。
在2014年9月10日,被告吩咐女童洗碗,並把洗碗盆清理幹淨,但女童不肯,他爲此大發雷霆,拿起一旁的折疊椅不斷砸她的頭部和雙臂。隔天,被告氣還未消,拿出一把吉他敲打女童雙腿兩次。
女童數天後偷偷打電話給生父訴苦,後者立刻報案,並且將女兒帶到醫院檢查,證實身上有多處傷痕。
四年後(10月21日)的晚上,被告趁女童睡覺時闖入睡房,脫掉她的褲子和底褲,然後用下體磨蹭她的私處,肆意非禮。
女童察覺後驚醒,嚇得不知所措,只能硬著頭皮繼續裝睡,所幸被告後來收手。
庭上揭露,女童7歲被繼父暴力對待後,生父就將她和姐姐接走照顧,兩姐妹4年多後才又回到生母和被告身邊。當時生母和被告已生多兩個孩子,6人一起住在組屋。被告非禮女童時,另一孩子就睡在女童身旁。
女童被非禮後不敢作聲,數天後才趁被告不在家時,下課後直接找婆婆求助,揭發被告的獸行。
女童的阿姨隔天帶她到醫院進行體檢,醫院隨後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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