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新條例明年才實施,已有公司去年在股東大會以兩級投票,決定是否讓任期滿九年的獨立董事續任。
麥潤田說,共有27家公司采取兩級投票表決,決定34名獨立董事的去留。兩名獨立董事因爲無法通過表決而離開,其中一人原本被委任爲非獨立和非執行董事,但選擇在兩個月後辭職。
這34人擔任獨立董事七年至27年,32名獨立董事任期已滿九年或更久。
新加坡交易所于2018年宣布收緊上市條例,以提高上市公司董事會的素質。
從2022年1月起,公司必須限定獨立董事任期,並調整董事會的獨立董事占比。任期滿九年的獨立董事,須通過股東和非控股股東兩級投票批准才可續任;若無法得到支持,只能以非獨立董事的身份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