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的前法官黃健安在快速公路魯莽超車,擦撞一輛車子後,不停車反而往前開,當對方追上來時,闖紅燈揚長而去。他認罪後,被判罰款27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七個月。
前法官于退休前一個月在快速公路魯莽超車,擦撞一輛車子後並未停車,徑自往前開,甚至在交通燈前發現對方追上來後,直接闖紅燈揚長而去。
這名前法官是現年63歲的黃健安,他面對一項魯莽駕駛和一項闖紅燈的控狀。他認罪後,于上周五被判罰款27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七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8月2日早上8時,地點是東海岸公園大道(ECP)往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的道路上。事主是47歲的孫錦文(譯音)。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開車行駛在上述快速公路的第二條車道,事主則開車行駛在被告的前方。
遭擦撞事主鳴笛閃車燈 被告不理會
事主後來轉換車道,往左駛入第三條車道,而被告這時打算超車,因此也靠左駛到第四條車道,並開到事主車子前方,接著往右切換到第三條車道。這時,被告車子的後右方擦撞到事主車子的左前方,但被告並未停車,反而繼續往前開。
事主爲引起被告注意,曾鳴車笛、閃車燈和把車開到被告車旁邊,但被告未多加理會,徑自往前開。
被告隨後從灣景道(Bayfront Avenue)右轉到萊佛士道(Raffles Avenue)後,停在交通燈前。緊追在後的事主見狀趕緊停車,走向被告,打算與被告溝通車禍事宜。
然而,被告從後視鏡發現事主朝他走來,竟直接闖紅燈離去。
事主于是趕緊走回車上,無奈被告的車早已不見蹤影。事主隨即到警局報案指遭遇撞後逃事件,他和被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都拍下案發過程,被告最終被捕。
家事法院早前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被告退休前是家事法院的法官,他于2019年9月18日滿62歲時退休。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曾擔任國家法院和家事法院的法官。他擁有工程理學本科學位和法律碩士學位,于1989年進入法律界,2001年受委爲法官。
根據總理公署網站,被告曾在2005年獲得國慶獎章的長期服務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