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路上肉身擋車。(示意圖)
(新加坡訊)咖啡店助手持酒杯,路上肉身擋車,挑釁德士司機下車,事後還用酒杯砸破兩車的擋風玻璃,被控上法庭。法官下判前訓斥被告:“你要這樣度過你的人生嗎?”
被告呂德順(53歲),案發時是一名咖啡店助手。他面對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與安全,惡作劇與偷竊八項控狀。受害人是70歲的德士司機陳生忠與另一名司機蔡利祥。
根據案情與控狀,去年3月17日淩晨1時25分左右,德士司機陳生忠靠近羅央巷與羅央大道的交界處時,從遠處看見被告手拿酒杯走在路上,朝前方的車輛走去。被告肉身擋車,阻止他們離去,但車主都成功避開。受害人原本也想避開,但交通燈已轉紅,必須停車。
被告用福建話對受害人大喊,挑釁對方下車,否則將動手打他,但受害人沒有下車。被告見狀,舉起酒杯砸德士的擋風鏡數次,導致擋風鏡與右側鏡破碎。
大約20分鍾後,他又用酒杯砸破另一輛車的擋風鏡。事後,被告發現一名輔警追趕他,急忙逃離現場,同天被警方逮捕。
造成公司康福德高和另一名司機的損失,被告還未做出賠償。
他認罪後,控方也列出他有偷竊的前科。
法官:你要這樣過一生?
由于多次進出監獄,法官譚東光嚴厲訓斥被告,指他對改過沒有興趣。“這樣進出監獄,你是打算這樣度過你人生嗎?是想這樣結束你人生的故事嗎?
他也說,監獄似乎已是被告的家。“你是否要在獄中度過的時間比外面長。你有手有腳,可以謀生。無需淪落到偷竊,或沉迷于喝酒,然後在酒後又做出魯莽行爲。”
法官要被告珍惜機會,判他入獄12個月又兩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