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爲依兩名負責人的經驗,當下完全可以立即意識到可能發生的潛在危險,但他們沒有及時喊停工程,行爲魯莽罔顧工人安全,事後還刪除對話內容,因此予以嚴懲。
泛島快速公路高架橋坍塌當天淩晨2時50分,在場監督的王喬海發現枕梁出現嚴重裂縫,即便站在地上距離四米遠的夜燈下仍能清楚看到。
然而,他沒有馬上停止施工,而是聯系上司余志強,後者說要咨詢工程師才能作決定。一名員工和一名在場的陸交局人員多次要求王喬海叫停施工,但都被拒絕,他最終同意喊停工程時卻爲時已晚。高架橋在淩晨3時30分坍塌。
指余志強擁有20多年經驗
發現枕梁裂縫足以作判斷
法官認爲,余志強擁有20多年經驗,而王喬海雖然資曆較淺,但當下發現枕梁的裂縫時仍足以作出判斷,他們本該有40分鍾阻止悲劇發生,但沒有馬上停止工程和及時疏散工人。
不僅如此,兩人擔心被追究責任,事後刪除對話記錄,甚至向上司和警方謊稱他們很遲才發現裂縫,已來不及停止施工,但兩人的口供與其他人的說辭有出入,他們最終在上司的建議下向警方自首。
除了胡金標建築和兩名被告,另外三人也被控上庭。公司董事胡土發被予以有條件警告後,獲判無事省釋。
核查師梁邵宏則被判坐牢半年,而專業工程師羅伯特阿裏安多被判監86周和罰款1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