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男慣犯八次丟垃圾受重罰

2021 年 5 月 13 日 唐宁街上的猫

(早報訊)愛亂丟垃圾的男慣犯,第八次被逮時拒絕認罪,日前被國家法院裁定罪成,判罰款3600元,並須接受12個小時的最長勞改時限。

國家環境局文告說,49歲被告白朝光(Peh Choe Kong,譯音)是于2020年7月9日,被執法人員發現在淡濱尼廣場(Tampines Mall)外亂丟煙蒂。

被告不認罪,決定抗辯,但法官裁定他罪成,作出上述判刑。

雖然執法人員目睹被告將煙蒂丟在地上,但被告在審訊時辯稱,說他是丟入臨時垃圾桶裏。

法官接受控方的說法,也考慮到被告從2008年至2018年的七個類似案底。

被告如無力償還罰款,必須以坐牢10天代替。

文告說,新加坡嚴禁亂丟垃圾。2020年,當局共發出1萬9000張亂丟垃圾的罰單,

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亂抛垃圾初犯者的最高罰款額爲2000元,第二次重犯是4000元,三次或以上是1萬元。

法庭也可發出勞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簡稱CWO),要垃圾蟲清理公共場所,最長12個小時。

相關文章:

  • 駐港特派員:香港國安立法刻不容緩 中央維護國安有權有責
  • 何超瓊在聯合國有關“香港真相”的發言稿(中英全文)
  • 在新加坡做這件事,當心重罰
  • 雨停了!今天不吃雞飯吃Zi Char(中文: 煮炒/ pinyin: zhǔchǎo/Pe̍h
  • 收藏貼!亞洲50最佳餐廳,新加坡占7家
  • 收藏貼亞洲50最佳餐廳,新加坡占7家
財經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5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