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彥薇
11家公司違反安全管理條例,讓可居家辦公的職員到公司上班,接獲人力部罰單。
人力部昨天發文告說,當局在本月8日至21日間稽查超過530個工作場所,其中11家公司因沒有確保居家辦公爲默認的工作模式,違反安全管理措施,遭人力部罰款。
根據本月14日發出的最新工作場所條例,雇主必須確保居家辦公爲默認的工作模式,所有可在家辦公的職員都必須這麽做。
雇主必須提供必要的設施,讓員工盡可能居家辦公。只有因工作性質而無法居家辦公的員工可以繼續到公司上班,比如工作所需的器材只能在公司使用。
爲了監察在現場(on-site)工作的員工人數,所有允許員工在現場工作的雇主必須在本月28日前,上網https://covid.gobusiness.gov.sg,申報現場辦公的員工資料,若有顯著更動須及時更新。
無論申報的員工人數多少,雇主都有責任確保所有可以居家辦公的員工在家中工作。
人力部強調,即使現場辦公的人數沒有超過申報人數,若當局發現有可以居家辦公的員工還在現場工作,仍會對雇主采取行動。若員工必須在工作場所辦公,雇主應確保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錯開上班時間,不把員工交叉部署到多個工作地點。
另外,工作場所不允許群聚,員工須時刻戴口罩、錯開用餐時間並單獨進食。
人力部呼籲雇主和員工遵守最新條例,以減少在工作場所傳播冠病病毒的風險。
欲舉報違反安全管理條例者,可通過人力部的SnapSAFE應用向當局通報,舉報者資料將保密。
人力部也將增加對工作場所的稽查次數,確保落實最新的安全管理條例。